亏损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定价
从理论上看,零元转让股权并非不可行。然而,在现实的商业环境中,个人股权转让的价格并非简单地以“零元”来计算。实际上,税务部门在计算个人股权转让的税务时,使用的是公式:(转让金额-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
2024.11.07案例情况:
近期广西某税务局公布了一则税务处罚通知书,属于典型的利用合伙企业进行股权转让设计,实现偷逃个税的案子。从处罚通知书公布的内容来看,能明显的看得出来方案的设计是有一定财税水平人士设计的,而这份处罚通知书,行业人士纷纷表示相当有专业水平。
筹划的过程如下图:
1、第一步成立合伙企业,需要转让股权的自然人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第二步,自然人将自己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合伙企业,并且以原价转让。实现无增值不交个人所得税。
3、第三步,合伙企业将股份转让给实际投资方,伪造转让合同,不交税。转让结束即注销合伙企业,实现“掩耳盗铃”。
违法违规风险点:
1、自然人股东与合伙企业签订转让合同,合伙企业未申报缴纳印花税867.5元。
2、转让股权过程涉嫌偷逃税,合伙企业实际取得股权与自然人初始投资科技公司本金一致,但是转让给北京某公司的协议却显示转让金额增加十倍以上,并且公司账户上确实显示实收股权金额是十倍以上的金额。因此转让股权是有差额收益的,并不是合伙人说的合伙企业的获取成本是不清楚的,属于偷逃少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处罚决定:
1、补缴2021年少缴的印花税867.5元。
2、2021年2月~4月转让股权取得经营所得41905385.6元,按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比例(范勇94.38%、冼文聪5.62%)向合伙人分配后,应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限定期限内未申报缴清税款的,按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及罚款。
一、合伙企业做股权税务优化已有新政策管控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41号公告,明确要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起。
也就是说,利用合伙企业做股权转让要按查账方式,因此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经营所得是要核查成本、收益,依据真实利得缴纳个税。之前利用核定方式规避高额个税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
二、企业注销,违法行为不会因此免责
近些年,利用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优化的情况非常多,一旦使用不当,就会变成偷逃税。
而目前市场上有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优惠政策资源的人,并不是很懂税法的要求,采取一些非常通俗暴力的方式给老板、个人提供代注册,然后就过账开发票,做成本。以及如案例公司一样简单的进行“筹划”,想着钱转出来了,公司一注销,税就可以不交。
三、依法纳税是义务也是责任,属于法定的。所谓的税筹是事前而不是事后的。
筹划二字,书面的意思就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进行准备、计划,并且需要合理合法合规。所谓的税务筹划,就是业务发生之前,要审核税务风险、法务风险,做好业务开展计划,使其高效安全合法运行,并且效益最大化。
而不是说,事后通过虚开发票进行规避,以及事前通过不合规方式进行规划,改变了业务本质,脱离了商业实质,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从理论上看,零元转让股权并非不可行。然而,在现实的商业环境中,个人股权转让的价格并非简单地以“零元”来计算。实际上,税务部门在计算个人股权转让的税务时,使用的是公式:(转让金额-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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