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间接转让股权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税务机关有权确认“间接转让”为“直接转让”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
2024.11.15最近有老板向小知提问,股权0元转让和股权赠与的区别,股权0元转让是不是股权赠与?
在股权转让中有一种0元转让,即无偿赠与。
那么股权转让可不可以0元转让呢?
股权是可以0元转让的,只是并不常见,比较常见的是1元转让或低价位转让的案例,0元转让是无偿转让,1元转让是有偿买卖,虽然只是相差一块钱,但是两者之间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
因此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会以形式上的1元转让方式,而不是0元转让。
股权无偿转让与股权赠与的区别
股权无偿转让不等于股权赠与,两者的法律性质也是不同的
股权转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双方享有一定的权力,又承担相应义务股权赠与是单务合同,赠与人承担无偿将其赠与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接受赠与属于受赠人的权利,受赠人是纯获利益的,不存在相应的对待给付的义务。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除非合同设定了其他条件,受让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出让方交付股权;而在股权赠与合同,在股权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股权转让的风险
1.股权转让协议
①交易双方未订立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以口头或股东会决议中约定;
②转让协议签署瑕疵,代理人缺少委托手续或权限;
③双方就股权转让签订多份内容相异的协议,出现效力瑕疵;
④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不明,主合同项目未约定或表述不明而产生争议;
⑤混淆转让主体,误将公司作为转让主体,导致协议主体不符而无效。
2.标的股权
①股权为共同财产,未经共有方同意,易成为潜在的消极因素;
②股权已设立质权等权利负担,未经权利人同意,股权变更存在障碍;
③转让方出资瑕疵,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出资,因股东出资与股权转让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受让方权利救济受限。
3.股东优先购买权
①未依规履行书面通知义务,因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无效;
②通知义务未恰当履行,未充分、全面就转让事项进行通知;
③其他股东就转让事项提出异议,异议处理期间,忽视股东仍享有优先购买权。
4.隐名持股
①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转让股权,存在名义股东不配合变更登记、办理显名手续等履行风险;
②名义股东转让代持股权,受让方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无法取得股权;
③以股权转让形式实现隐名持股,除却转让方的变更登记义务,易出现一股二卖的情况;
④以股权代持方式担保股权转让实现,受让方以股权代持方式抗辩支付转让款。
5.审批与限制
①因标的企业性质的特性,未经审核报批,导致协议无效;
②因标的企业的特定经营范围,忽视准入与转让限制。
6.纯粹财产移转股权转让
①转让方未尽告知义务,转让方未就标的股权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地披露;
②资产转让与股权转让混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应当是资产交接事宜,而非转让事宜;
③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障碍,因约定不明或未经股东同意导致合作目的落空。
7.股东矛盾退出股权转让
①退出形式不规范,仅签订欠条、借款等方式;
②退出事项约定不明;
③退股后标的公司性质变化未予以重视,退股导致出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情形。
8.资本引入股权转让
①入股形式不清,未厘清受让股权与认缴增资;
②以百分比计算股权,未考量增资引起的股权稀释;
③股权回购设置瑕疵;
④公司为股东就股权转让行为提供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交税,主要交三种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实务总结
在实践中,为避免股权的无偿转让被认定为股权赠与,可以在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通常在股权无偿转让中,虽然受让方不需要支付货币对价,但实际往往存在受让方提供了劳务对价,或者受让方实际垫付了出资等情况。
如果双方之间还存在其他合同安排,如股权激励,股权代持,明确股权转让合同是为了履行其他协议。
有任何税务疑问、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讨论或问我哦!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评论、分享、收藏!更多精彩内容就在下一期~
▍ 声明:
1、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由“投知界税税念”编辑整理发布,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2、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后台联系处理,谢谢!
举报/反馈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税务机关有权确认“间接转让”为“直接转让”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
2024.11.15近期,有企业因为涉及到分立资质的问题被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关于资质分立及股权转让协议,并退还已缴纳的资质转让款。我们现在对有关的资质分立及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一下简单的分析。根据《住房城
2024.11.22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接受股权赠与属于偶然所得,按股权增值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交纳个人所得税。
2024.11.20情景案例2016 年3月,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 A 公司,注册资金 100 万元。甲实缴出资51万元持股51%,乙实缴出资39万元持股39%,丙实缴出资10万元持股10%。甲为公司总经理,乙为公司营
2024.11.19有老板在股权转让的时候被问:是平价、溢价还是零元?有的老板不知道要选择哪一个?什么情况应该选择哪个?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怎么选择。图源网络,侵删首先很多老板都会选择零元转给新股东,因为零元没有所得税也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