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

更新时间: 2024.11.08 00:54 阅读:

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怎么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呢?

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图1)

一、协商定价

股权转让实际上与普通的买卖合同有相通之处,只不过此处买卖的是股权。所以,在股权转让中很常见的一种定价方法就是由买卖双方协商,即由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协商作价法”属于主观定价法,即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综合考虑企业资产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确定双方都满意的价格。所以,一个价值1000万的公司,股权有可能会被卖到2000万。这就是双方的自由。

这种方法可能考虑的公司的客观价值不多,全凭主观意愿,容易出现两个问题,一个是价格虚高,对个人而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高,另一个是价格过低,没有真正体现公司的价值。

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图2)

二、评估定价

按公司经资产评估后确定的资产价格来确定股权的价格。这种方法看似是比较客观的,通过对公司会计账目、资产的清理核查,较能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也能对公司运作的大部分情况进行估算,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现有价格,却不能体现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公司发展前景等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实际上这种估价方法忽略了公司的未来价值,诸如商誉等无形资产易被低估。另一方面,如果目标公司价值很大一部分依赖于品牌而不是技术的话,品牌一旦塌方,商业信誉也将不复存在,公司也许将一文不值。

诸如之前的三鹿奶粉事件,一夜之间公司的商誉化零,近的比如酱油事件,本身并没有多高的技术含量,完全是靠品牌堆出来的价值,一旦品牌口碑下滑,公司的价值必将受到冲击。

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图3)

三、出资额定价

按公司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价格。在实践中,出于合理避税的考虑,加之任何一种定价方法都各有利弊。因此,这种定价方法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比如,公司注册资本500万,转让10%的股权就是以50万的价格进行转让,不考虑公司其他资产状况。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一般公司刚成立或者没有产生非常高的价值时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这种方法忽略了股东的出资与股权的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如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以原出资额直接转让,这无疑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概念,且反映的是企业资产的原有价格。虽然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500万,但是实际上公司累积的资产已经超过2000万了,此时仍以出资额法确定股权转让价值显然是不合理的。

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图4)

四、净资产定价

按公司某一时点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或根据该净资产值进行适当的溢价来确定股权的价格。在有限公司,由于缺乏二级市场价格的参照,通常采用会计账面价值更为稳妥。

这种方法同出资额定价一样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但是公司净资产额虽然反映了公司一定的财务状况,但其不体现公司资金的流转等公司运作的重要指数,也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反映的只是企业资产的现有价格。

股权转让成本的确定(图5)

五、成本法定价

这种方法主要是税务机关在确定个人所得税是否合理的情况下使用的,一般在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使用的不多。税务机关首先确定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然后减去股权转让人在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就是转让方应得的比较合理的股权转让所得,并依此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为股权转让变更之前要取得完税证明,所以如何让税务机关认为你的股权转让价格是合理的,除了个别的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外(比如亲人之间转让),应当提供(一)当事各方所签订的股权收购业务合同或协议;(二)相关股权公允价值的合法证据。以便税务机关确定你的转让价格是否过低。

如果无法提供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确定股权转让所得,即通常根据成本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从而计算合理的股权转让所得。一般是下面两个公式:

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公司净资产-盈余公积;转让股权所得=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关注的公允的股权转让所得,并不是转让方的实际所得。

除了以上几种方法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方法,可能在实践中也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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