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低价合理理由

更新时间: 2024.11.07 18:10 阅读:

近日,浙江证监局向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ST正栩)出具了一份警示函,指出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警示函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因为其中涉及到了一家知名的百亿级私募基金——希瓦私募。根据警示函的内容,ST正栩约定以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上海正栩影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了公司的控股股东孙榕、温州金榕影视文化中心和希瓦私募。然而,ST正栩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被监管机构出具了警示函。关于希瓦私募是如何成为ST正栩的股东的,接近希瓦私募的人士透露,希瓦私募是通过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而成为ST正栩的股东的。然而,具体关于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的原因,公司并不清楚。

股权转让低价合理理由(图1)

私募业人士表示,私募基金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并不罕见,但对于后续的投资企业,私募基金应该密切关注其动向和诚信状况,以避免投资企业的违规行为对私募品牌造成损害。警示函还指出,在上述股权交易发生时,ST正栩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股权变更后,上海正栩变成了孙榕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而孙榕违反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这些事情发生时,ST正栩也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浙江证监局对ST正栩及其实际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的孙榕、公司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侯晨亮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这起事件引发了市场的关注,特别是希瓦私募如何成为ST正栩的股东,并且能够以0元的价格购买股权。据公开资料显示,希瓦私募成立于2014年,目前管理规模超过百亿元。

股权转让低价合理理由(图2)

根据天眼查的数据,ST正栩目前只有三个股东,分别是孙榕、温州金榕影视文化中心和希瓦私募,持股比例分别为72%、18%和10%。接近希瓦私募的人士透露,ST正栩是希瓦私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的被投企业。公司并不了解具体为何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也不会干涉被投企业的日常经营。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ST正栩已经多次因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受到财通证券的风险提示。这些风险提示与ST正栩未能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未履行事先审议程序有关。对于私募基金来说,谨慎对待被投企业的基本面和诚信情况,可以降低公司品牌受损的风险。总的来说,此次警示函事件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股权转让低价合理理由(图3)

私募基金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的行为并不罕见,但需要注意对被投企业的基本面和诚信情况进行严密跟踪,以免因投资企业的违规行为而损害私募基金的品牌形象。同时,对于ST正栩来说,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非常重要的,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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