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完税证明怎么开

更新时间: 2024.11.18 12:31 阅读:

据梅税二稽 罚 〔2023〕 10 号文显示,兴宁嘉顺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受托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中,伪造了6份《股权转让完税证明》。通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微信账户收取款项,收取服务费未全部开具收入凭据,未全部计入收入,存在隐瞒营业收入,少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2020年少申报收入75012.38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3750.63元;2021年少申报收入123562.61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3089.07元;2022年少申报收入74633.97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865.85元,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

税务局对兴宁嘉顺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处5000元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你公司隐瞒营业收入,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对2020年的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1875.32元;2021年的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1544.54元;2022年的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0.5倍932.93元的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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