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承诺书税务局
自11月15日起,市监委规定股权转让的见证文件无效,改为“公证”之后,大家纷纷表示:好贵好麻烦…是的,以创客君为首的发牢骚党是这么说的:已确认!11月15日起,股权见证改公证,费用翻三倍!注册资金填一
2024.11.06目前,不少地方税务局发布了新的规定,要求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确保相关税款已缴纳。华谊信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以及股权转让中的几个常见问题,以供企业老板参考。
《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22年12月20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必须持有税务机关提供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
此前青岛、天津、广西、深圳、湖南、广东、北京、湖北、安徽、重庆、兰州、四川、上海等地均已发布相关规定。
1、增值税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2、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
注:根据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
附: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1、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5条)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2、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吗?
不能。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3、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0元”转让股权吗?
答:这种说法不正确。
股东实缴出资额=转让财产原值,转让财产原值为0,不代表转让价格可以为0。
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而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局有权核定转让价格。
4、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5、股权转让所得怎么计算?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投资计税成本;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6、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对于企业老板而言,在股权转让前咨询专业人士,并全面了解政策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华谊信会持续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并为大家提供准的讯息,如果您有股权相关问题,欢迎与华谊信交流,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版权声明:所有华谊信资本的原创文章,转载须联系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否则华谊信资本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部分文章推送时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或版权请及时告知我们未能与原作者或公众号平台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自11月15日起,市监委规定股权转让的见证文件无效,改为“公证”之后,大家纷纷表示:好贵好麻烦…是的,以创客君为首的发牢骚党是这么说的:已确认!11月15日起,股权见证改公证,费用翻三倍!注册资金填一
2024.11.06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转让过程中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比如,小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1万
2024.11.082022年2月18日晚间,科创板上市企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中披露了有关向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补征个税情况。近日,经公司自查发现,2021 年
2024.11.08企业经常会发生将股权赠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情况,比如有些公司将股权作为年终奖的形式赠与贡献大的员工。那么在赠与过程中要交税吗?具体该交哪些税?其实股权赠与也是股权转让的方式之一,要清晰其中的税务,首先就
2024.11.07一、哪些情况属于合理低价?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67号文)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