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06 08:32 阅读:

有的,哇!说说个体户吧!

一是社保缓缴继续实施。

1.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行1%的缴费率,其中单位缴费率为0.5%,个人缴费率为0.5%。

2.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分期缓缴政策。

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持续过剩。

1.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迟缴纳的,在9个月的基础上延长4个月,共计13个月。

2.2022年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迟缴纳的,在6个月的基础上延长4个月,共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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