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o价转让情况说明
问题:A公司在2017年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张某持有10%股权,认缴出资30万元,实缴0元,现张某以0元将持有A公司10%股权转让给王某,张某认为在股权交易过程中不涉及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11.07中新经纬3月3日电 针对科隆股份拟转让八个月前收购的聚洵半导体51%股权一事,深交所3日下发关注函,要求对短期内转让股权、战略规划短期内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等作出说明。
资料显示,科隆股份是一家精细化学品制造企业,此前跨界收购聚洵半导体可谓耗费了不少心血。2020年9月1日,披露公告称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聚洵半导体100%股权。2021年2月9日,公告终止上述重组事项,改为支付现金购买聚洵半导体51%股权,并于2021年4月披露《关于现金收购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收购公告》)明确交易价格为4940万元,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相关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
然而,就在上述收购完成刚刚过去八个月后,科隆股份决定“卖子”。2021年3月1日,披露《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转让公告》),拟将聚洵半导体51%股权作价7500万元转让英锐创电子。
根据科隆股份《收购公告》,公司拟通过收购聚洵半导体在电子行业和电子化学品行业进行布局,拓宽上市公司业务链,培养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在《转让公告》中,公司则认为与聚洵半导体的具体业务缺乏协同性,并拟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聚焦公司主营及专业领域,为公司后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对此,深交所要求科隆股份结合收购及转让聚洵半导体时的决策过程、主要考虑、收购以来你公司与聚洵半导体的业务整合情况,说明公司在收购聚洵半导体股权后短期内转让、公司战略规划短期内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合理。
另外,根据《收购公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聚洵半导体对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0316.00万元,评估增值7549.99万元,增值率为272.96%;根据《转让公告》,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聚洵半导体对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结果为11757.78万元,增值额为10363.25万元,增值率为743.13%。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本次转让聚洵半导体股权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及相关依据。
关注函还指出,科隆股份在2020年9月、2021年4月披露收购聚洵半导体相关事项后,股票价格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控股股东姜艳于2021年3月至9月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票864.04万股。
对此,深交所要求科隆股份自查并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热点炒作配合公司股东减持行为。(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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