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源头怎么抵扣呢

更新时间: 2024.09.17 19:14 阅读:

看一个案例,如果我们公司聘请了一个会计培训机构的孙老师,签订了培训合同,培训费用一共是5万元,按照合同的规定,我们公司需要负担孙老师的机票费用5000元。请问这个5000元的机票费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根据2019年5月1日新颁布的增值税管理条例的优惠政策中规定,对于我们企业员工的旅客运输服务,是可以抵减企业的增值税的,也就是说企业的员工出差的时候发生的火车票和飞机票,现在可以抵扣我们的增值税了。

培训合同中这个孙老师5000元的机票费用能否抵扣增值税呢?

根据这个增值税税法的规定,必须是企业内部雇佣员工的机票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在这个合同中,孙老师的这个机票是不能纳入抵扣范围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想把这个5000元纳入我们的抵扣范围,应该怎么做呢?

那我们就需要改变一下合同的内容。比如说我们将合同改成我们公司聘请会计孙老师进行财税培训,签订了培训合同,培训的费用一共是55000元。合同中规定,孙老师的机票和所有的车费由培训机构承担,我们企业就可以获得培训机构55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可以直接抵扣我们企业的增值税了。

这个案例大家明白了吗?企业的合同才是我们节税的源头。企业合同的签订需要改变业务的流程,这样才能带来企业税负的变动,从而影响到我们企业的做账模式,最终达到为我们企业节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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