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增值税合法吗

更新时间: 2024.11.21 18:10 阅读:

财税故事会,越看越省税。

各位看官,有道是:长租短租税不同,一朝减税有妙方

酒店的基础服务大多是针对短期客人提供以住宿为主的相关服务,这种业务按住宿服务交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可是如果是长期的客户,酒店为其提供长期住房,它的增值税率和短期客人一致吗?有什么不同呢?

范总的淡泊酒店是一个主要为短期客人提供住宿和餐饮的一般纳税人酒店,疫情的时候也算是遭遇了寒冬,好在国家有免税政策,也就坚持熬了下来。

优惠政策到期以后,酒店也是重振旗鼓,打算开拓一番,奈何短租客人一直不多,范总正在冥思苦想的时候却有客户找上门来,原来淡泊酒店离政府某办公机构比较近,跟这个办公机构对接的呢是各地方的办事处,这些办事处也是常设机构,他们就相中了淡泊酒店,想租下来做办公室用。客户的需求很简单就是只使用酒店部分房间,其他的什么都不用酒店管,也保证不会对酒店的装修进行破坏,一口价30万一年。

范总听了当然很高兴,什么服务都不用提供,只要租房就行,以后不租了,拿回来就能直接用,于是一口就答应下来。

范总叫来财务让他按照客户的需要草拟合同,财务听了直皱眉。说:范总,如果这么签合同我们就亏了。我们现在签的合同一般都是价税合计金额,也就是说,收客户的钱是本身的价款加上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款高了,我们的收入就会降低。

按照客户的要求只租房,我们提供的就是不动产的租赁服务,增值税就是9%,而我们正常提供住宿服务,也就是加上清洁房间,提供热水等服务,其实并不会增加我们的成本,增值扣税率就是住宿服务的6%。而且不止是增值税,选择不动产租赁,附加税也会因为增值税的增加而增加,与之相应的房产税也会从按房价计征的1.2%变成从租计征的12%,再加上给对方开具不动产的租赁服务发票,是超出经营范围的,还需要去工商做变更,实在是不划算。

“那怎么办”范总皱着眉头问“上门的业务不能就这么推了吧,而且现在空房这么多,能挣一点就是一点,麻烦就麻烦点,税多,就税多。”

财务说:范总,你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酒店的本职就是提供住宿服务,对于长期的客户,我们有一个名词是长包房,客人长期使用客房,而我们提供相应的住宿服务,就可以按照正常的“住宿服务”交6个点的增值税了,其他的税费也不需要增加负担,这个其实只需要修改一下相关的合同条款就行了,同样的价格,我们还额外提供了住宿服务,对方一定会答应的。

于是范总连忙跟客户取得联系,客户一听,直夸范总仗义,满口答应下来。

于是财务起草了“长包房住宿服务合同”,取代了“不动产租赁合同”,避免了酒店税费的一次损失。

总结一下: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增值税是6%,但提供租房业务则是9%,有些酒店在实际签订了租房合同的情况下,给对方开具6%的住宿服务发票,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漏税行为。

今天我们就打完收工,下次我们接着唠。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