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0.5%

更新时间: 2024.11.07 23:33 阅读:

增值税0.5%征收率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自201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该政策仅针对二手车经销商,如果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按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政策执行。

适用5%征收率的具体情形。

劳务派遣服务及安全保护服务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差额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差额计税。

不动产相关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转让、出租‘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房开企业销售营改增之前开工的房地产老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

销售不动产、出租(经营租赁)不动产。

个人出租住房为5%减按1.5%

其他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人力资源外包;

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

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征收增值税。

征收率5%减按1.5%

个人出租住房;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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