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增值税税率

更新时间: 2024.11.17 22:14 阅读:

哈喽,大家好呀!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上一期小五跟大家分享了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怎么确定计算?土地增值税计算中的扣除项目包括什么?您都学会了吗?

本期小五跟大家分享土地增值税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的知识。

一、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述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超率累进税率表如下:

二、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增值额的确定

确定增值额是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础。一般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确定增值额:

1.通过房地产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减除扣除项目取得。该方法上一篇文章小五已经详细介绍过了,这里就不再重读讲啦。

2.评估价格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

是指纳税人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的行为。对该种情形,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

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行为。对该种情形,应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凭据或无正当理由的行为。对该种情形,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公式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的确定取决于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上述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以上便是土地增值税税率和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对土地增值税的知识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与小五一起交流探讨~

下期预告: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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