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资料

更新时间: 2024.11.20 13:55 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如何申报纳税?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如,A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19年9月30日到期,在2019年季度预缴时企业仍可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如果A企业在2019年年底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未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查资料

  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 引》附件2);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查资料

  在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税务部门转请发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对经核查不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由税务部门追缴其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2.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6.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7.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资料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科技型中小企业还需留存备查: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

  (二)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创意设计活动相关合同;

  2.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的说明。

  (三)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立项的决议文件;

  2.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

  4.“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5.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6.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四、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该项优惠不履行备案手续,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时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时享受。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适用本项优惠);

  5.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6.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最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不论申报所属期年度当年的研发费用占比是否达到要求,只要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到达要求,且其他相关条件也符合,即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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