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增值税的退税政策

更新时间: 2024.09.18 03:42 阅读:
双软增值税的退税政策(图1)

软件行业主要涉及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的税收政策。

双软增值税的退税政策(图2)

双软增值税的退税政策(图3)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企业即通常所指的”双软评估”项目,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认定评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软件企业有效期为一年,每年三四月份开始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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