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违约金需要纳增值税吗?

更新时间: 2024.11.22 09:19 阅读:

购买方收取销售方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问题描述:胜利房地产公司与宏祥公司签订钢筋购买合同,约定向宏祥公司购买2000万元钢筋。因为钢筋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宏祥公司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胜利房地产公司违约金 200 万元。请问:胜利房地产公司收到宏祥公司 200 万元违约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综上所述,单位或个人只有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发生应税行为,才需要缴纳增值税。胜利房地产公司因供货方违约而收取的违约金,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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