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旧货的定义

更新时间: 2024.11.19 18:53 阅读: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1. 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情形一

若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情形二

若是销售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即正常税率(13%或9%)征收增值税。

情形三

若是销售旧货(非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

情形四

若是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2.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情形一

若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非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情形二

若是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提示】

①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自己使用过的,不是指他人使用过的;而旧货不是指自己使用过的旧货,而是从外部购入的二手货物。

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适用3%减按2%的政策,则不能开专票。

公众号:牵行财税(ID:Ashley-notes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