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错过申报期未申报

更新时间: 2024.11.21 02:42 阅读:

  本报讯 (记者 陈泥)我市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2020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昨日,厦门市税务局提醒,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截至2020年6月25日,各参保单位切勿等到最后几天再进行申报,以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申报不成功,来不及重新申报,影响新一年度社保费缴纳。

  2020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如何操作呢?税务人员表示,目前有网上申报和柜台申报两种渠道。选择柜台申报的,参保单位应直接填写《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或《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灵活就业个人凭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

  网上申报的操作流程为: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社保业务”,点击“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进行填写。如公司人员较少,可直接点击“在职人员年度申报”。进入页面后,依次填写“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重录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机关养老)”(机关养老仅机关事业单位填写——记者注),填写完当前页面表格后,请再次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按“提交”按钮向服务器提交数据,即完成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如果公司人员较多,税务人员建议采用批量申报方式。在上一环节,点击“在职人员年度批量申报”,再点击右上角“下载批量申报表”,先下载批量申报表格。离线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再点击“浏览”,找到文件后“上传”,即完成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需要注意的是,批量申报时下载的年度申报表不提供修改基本信息功能。如有信息不符,请不要直接修改,应及时向办税服务中心核实纠正,再办理年度申报。

  此外,税务部门还就申报过程中的几个注意事项做了提示:5月1日至6月23日,单位新增人员如无基数变化的,可不办理年度申报,税务部门自动以单位增员申报的工资作为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结束后(即6月26日起),通过税务网站办理职工参保的,无须再进行年度申报,税务部门直接以6月份的申报工资作为下一社保年度的申报工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按规定时间申报或未申报的,年度工资将按上年缴费工资的110%计算。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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