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所得税扣缴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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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谁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什么时候办理?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在哪办理?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注意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怎么办理?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如何计算
公式:
应补(应退)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符合条件的捐赠]×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减免税额
温馨提示:
1.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先分后税”原则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案例解析·怎么算
张某于2021年10月创办阳阳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2021年10月~12月取得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万元。其中,列支张某工资1.8万元、家庭消费性支出2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1.2万元,张某当年无其他所得,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5万元和0.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为0.6万元。假设税务机关认定为按季申报,请问张某如何办理2021年度的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解析
01
2021年1月19日之前(节假日征期延后)办理2021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第8行的填表说明,因阳阳工作室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张某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季度减除费用:0.5×3=1.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80-1.5-0.9=17.6(万元);
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7.6×20%-1.05=2.47(万元)。
02
2022年3月31日之前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工作室列支投资者张某工资、家庭消费支出、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应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增加额5万元(1.8+2+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第42行的填报说明,投资者减除费用为6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
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80+5)-6-0.9-0.6=17.5(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20%-1.05=2.45(万元);
应退个人所得税=2.47-2.45=0.02(万元)。
申报指引·怎么报
为方便您直观的了解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小编特意以上述案例为例分别整理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的操作介绍,继续往下看:
扣缴端操作
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02
点击“修改”按钮,填写收入、成本费用及纳税调整增加额信息,完成后点击“确定”。
以上述案例为例,您需要在“收入总额”中填写“1000000”;“营业成本”中填写“800000”。
03
双击第一行,录入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完成后点击“保存”。
述案例为例,您需要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填入5000,“基本医疗保险”中填入4000,“赡养老人”中填入6000。
04
保存后,返回首页面,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申报”。
05
提交申报后,您就可以进行税款补缴或申请退税了!
Web端操作
01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
02
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确定”。
03
点击“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框,选择“单位所在省(市一级)”,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中对应企业,点击“确认添加”。
04
点击“下一步”。
05
点击下拉按钮,依次录入“收入信息”和“成本费用”,点击“下一步”。
以上述案例为例,您需要在“收入总额”中填写“1000000”;“营业成本”中填写“800000”。
06
点击下拉按钮,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
以上述案例为例,您需要在“业务招待费”中调增12000,“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中调增20000,“投资者工资薪金支出”中调增18000。
依次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没有综合所得,那么还需要在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填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依次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没有综合所得,那么还需要在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填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以上述案例为例,您需要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填入5000,“基本医疗保险”中填入4000,“赡养老人”中填入6000。
个人取得
多处经营得申报方法:(C表)
最近老板收到税务局短信,说其有多处经营所得,提醒做汇总申报。
老板把这个事情交给了会计。
按照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很多纳税人知道在哪里填写b表,就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就可以填写b表,但是c表却不知道在哪里填写了。
C表是不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的,你在一个扣缴端只能看到本单位的经营所得,没法看到其他单位的。只有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以申报。
一、经营所得C表适用范围
如果您2020年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二、经营所得C表报送渠道
0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请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经营所得C表申报。
02
办税服务厅
建议您尽量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若在远程办税中遇到问题,也可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经营所得计算案例
张某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A在2021年实现收入总额500万元,成本费用为300万元,张某在该企业列支工资4万元,其它纳税调整增加额为21万元。
同时,张某创办的独资企业B位于乙地,2021年实现收入总额1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万元。张某在该企业列支工资8万元,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
此外,张某创办的独资企业C位于丙地,2021年实现收入总额300万元,成本费用为260万元,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
张某2021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4.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6万元。
假设张某无综合所得,2021年度经营所得应该如何纳税申报呢?
01
分企业分别办理汇算清缴,填B表
1.来源于企业A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假设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该企业扣除:
来源于A企业的经营所得=500-300+4+21=2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25-6-4.4-3.6=211万元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211*35%-6.55=67.30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甲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来源于B企业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来源于B企业的经营所得=100-80+8=2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8-6=22万元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22*20%-1.05=3.35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乙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 来源于企业C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来源于C企业的经营所得=300-260=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0-6=34万元
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34*30%-4.05=6.15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丙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02
张某将三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
汇总经营所得=225+28+40=293万元
汇总应纳税所得额=293-6-4.4-3.6=279万元
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279*35%-6.55=91.1万元
已缴个人所得税=67.30+3.35+6.15=76.8万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91.1-76.8=14.3万元
张某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选择甲乙丙三地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四、经营所得C表申报操作指引
为方便您直观的了解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以上述案例为例,特意整理了web端的操作介绍。您通过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然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01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
02
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确定”
03
确认投资单位信息
以上述案例为例,系统会自动带出您所有被投资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已缴税款。
04
核对各投资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应调整的各项扣除费用和适用的税收优惠,系统会自动为您计算出应补税款或应退税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您可以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但是每人每年减除费用的上限为6万元。以上述案例为例,如果您有多个被投资企业在申报B表时均扣除了6万元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则需要在C表申报时,在“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它扣除”模块“投资者减除费用”栏次对多减除的部分进行调增。
05
提交申报后,您就可以进行税款补缴或申请退税了!
01
哪些单位需要进行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缴?
1.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02
所有的经营所得都需要汇算清缴吗?
1.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2.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03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使用哪个纳税申报表?
汇算用的是B表,A表是平时预缴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
04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能在网上办理吗?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适用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操作步骤: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生产经营”--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95113服务网【导航】栏目即可进入)
1.适用对象:被投资单位为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所得的个人;
2.适用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操作步骤: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经营所得(B表)”,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和信息填写,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
步骤: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经营所得(B表)”,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和信息填写,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
来源:老李聊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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