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所得税加计扣除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4.11.18 16:26 阅读:

残疾人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雇佣残疾人就业的,支付给残疾人的职工薪酬,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享受加计100%扣除的优惠政策。此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一、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条件

1、安排实际工作岗位,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为该残疾人缴纳社保。3、该残疾人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工资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需要银行转账。4、企业有安置残疾人的设施。

说明:关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需要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算法来认定。如北京公布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除去个人应缴社保、企业应交社保后,实际到手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重庆则是包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的应付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二、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条件

1、计算可扣除范围

安置残疾人就业可加计扣除部分只包括归属残疾人的工资部分。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费用、企业承担的职工社保都不属于可加计抵扣的范围。但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个税、个人承担的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的支出,支出前属于职工工资的核算范围,属于加计抵扣的工资范围。

2、加计抵扣的时间范围

被安置残疾人入职当月(上社保的月份),企业即享受其工资的加计扣除。日常会计处理中,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不做分录,待企业所得税清缴汇算时,直接扣除。

3、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案例

2022年12月份甲企业安置残疾人一名,符合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条件。本月,该残疾人工资8000元,企业负担的社保费用1000元,个人承担社保费用300,公积金2000元(企业与个人各承担1000)。应代扣个税200元,甲企业按14%每月计提职工福利。

关于该职工的会计分录及可抵扣额如下:

借:管理费用 1112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8000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企业)1000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20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1000

工资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8000贷:银行存款 6500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300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1000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加计扣除额=6500(实发)+200(个税)+300(个人承担社保)+1000(个人承担公积金)=8000(应付工资)

填写A107010 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第29行“(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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