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更新时间: 2024.09.16 19:48 阅读:

问[what]:企业在加油站充值油卡时取得的预付卡销售发票能否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作为费用扣除?

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 (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读完本篇小知识后,各位友友记得在处理单位人员报销的预付油卡时要注意了,别再处理错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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