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 2024.11.07 01:49 阅读:

在我们实际工作过程当中,企业对员工的福利发放或福利费的支付是有权限管控的,毕竟福利属于公司管理的范畴,不像工资那么“刚性”。因为工资不发的话,就属于拖欠工资或者是克扣工资,但是如果福利不发放的话,属于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范围吗?

今天的这个案例发生在北京,是一个劳动者离职后,和公司发生纠纷,向公司主张2020年的中秋节过节费,向公司主张高温费等。最终这个劳动者获得了中秋节的500元过节费了吗?

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图1)

案件中的公司信息、个人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A公司提交《关于审议〈销售考核补充及修订〉的决议》显示职工代表集体讨论、协商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大会通过了〈销售考核补充及修订〉;《2020年9月10日会议签到表》显示各部门代表参会并签字,共计32人。

《制度修订——〈销售考核补充及修订〉》,显示:“……自2020年10月1日起销售人员季度考核如下:销售任务完成率低于50%的,不再享受当季福利、奖金、补贴……从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季度销售业绩完成率低于75%的,次月降薪5%;季度销售业绩完成率低于50%的,次月降薪10%……

自2020年10月1日起,“没补贴的人员按500元为基数扣减绩效或提成等”改为“没补贴的人员按工资的10%为基数,参与月度考核”……司第011号﹣违纪处理决定中:……改为暂时停发李某某的2020年7月﹣12月补贴。

同时,自2020年10月01日起,按工资的10%为基数,参与月度考核,如年底能够完成个人全年销售任务180万元,则全额补发扣缴部分,否则取消补贴”。

邮箱截图显示在2020年9月14日上述《制度修订——〈销售考核补充及修订〉》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公司员工,其中包括李某某的QQ邮箱。

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图2)

A公司提交《2020年度经济效益考核表》显示李某某在2020年度回款到账金额为708942.94元,季度任务累计为1860000元,经济绩效系数37.77%。李某某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但称季度任务为180万元,不认可公司制定的考核制度,故以新的考核制度减少相应补贴也不予认可。

李某某主张2020年7月每月补贴2569元停发,2020年10月开始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逐月减少,基本工资每月减少到4869.84元,2021年6月岗位工资减少至1500元。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补贴每月2569元一直未支付。A公司认可2020年7月开始补贴2569元停发,2020年10月开始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逐月减少且每月金额不固定,但主张因李某某在销售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其公司作出处理决定,2020年7月起暂停其补贴,李某某2020年未完成考核任务,所以不予补发。

2020年10月起公司进行了考核制度的修订,2020年10月1日起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的,在次月起业绩完成率低于50%,所以2021年1月工资总额降薪10%。

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图3)

A公司每月10日银行转账支付李某某上个自然月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由财务郭某、副经理段某个人账户转账支付李某某上个月补贴;提成和绩效支付时间不固定。

2021年7月26日,李某某向A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载明:因贵公司未经协商改变工资待遇,未支付工资、绩效工资等。

本人决定,自公司收到该通知之日,本人与贵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21年7月25日。A公司认可已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称双方劳动关系于2021年7月26日解除,但其公司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形,系李某某自行离职。A公司认可收到上述通知书,双方当庭确认劳动合同关系于2021年7月26日解除。

关于李某某的高温补助。李某某称公司在QQ群中通知会发放2020年6月至8月高温补贴,每月200元。李某某提交《QQ群聊天截图》显示:“人事蔡某:……2019年度高温补贴在7月工资中已经发放,办公室工作人员600/人……”。

A公司认可《QQ群聊天截图》真实性,所显示发放的是2019年高温补贴。A公司认可公司管理规定中规定高温补贴适用于施工现场在33°以上室内外作业人员,但主张该公司对2020年办公室工作人员没有发放高温补贴。

关于李某某的过节费。李某某提交《QQ群聊天截图》显示:“人事蔡某:公司提前给大家发放的过节费,但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李某某称2020年过节费仅其以及同部门另外3名同事未发。

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图4)

A公司认可《2020年QQ群聊天截图》真实性,但称根据公司销售考核制度,销售任务低于50%的,不享受当季福利,故李某某不应享有中秋过节费。

李某某主张2020年高温补贴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A公司辩称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李某某主张中秋过节费的诉讼请求,因裁决书对该过节费予以支持,A公司认可裁决结果,未提出起诉,故法院对仲裁裁决金额予以确认。

一审法院判决如下:一、A公司支付李某某2020年中秋节过节费500元,已履行;二、A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李某某2020年高温补贴600元。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过节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图5)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公司在发放中秋节过节费这个问题上面,其实公司的HR做法是有问题的,我们不应该以现金的形式向员工单独发放中秋节福利。

笔者这里建议大家,可以通过购买礼品,比如中秋节月饼的形式处理,虽然我们也知道大家不吃礼盒装的月饼,但是作为礼节性福利,发下月饼就可以了。如果你单独发放过节费500元,就有可能被员工索要回来,这样子对公司的雇主形象造成很大的影响。

本期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警示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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