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递延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18 22:14 阅读:

前言:提到“所得税”,我们就可能想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了,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所得税”一般指的就是企业所得税啦,和今天聊的“递延所得税”有关联的一个税种,“所得税”首先是一个税种,其税收收入近十年平均占据我国税收收入总额的20.97%,是我们国家除增值税以外的第二大税种,属于非常重要的一个税种。近十年我国各项税收数据统计部分摘录如下:

今天主要聊的是和所得税有关系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那么,到底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原因:因为我们国家的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也就存在了差异,而这个差异又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由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计算口径不一而产生的差异。具体而言,一些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或费用,税收法规不予确认;而另一些在会计准则中不属于收入的项目,税收法规却作为应税收入。这些差异一发生,便永久存在。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而不影响以后各期的纳税额。因此永久性差异不存在账务调整问题。

暂时性差异是由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确认时间或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有“时间性差异”和“其他差异”之分。前者源于会计准则对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期间不同于税收法规要求的申报期间;后者则源于会计准则对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不同于税收法规规定的收税基础。暂时性差异不仅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而且影响以后各期的纳税额。因此,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那产生了时间性差异,就一定会出现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了吗?不一定。即便有时间性差异,还是有递延豁免的存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的规定:

“第十一条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1.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

第十二条 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一)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根据准则的规定结合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见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确认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于无形资产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确认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由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也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也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

4.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或者小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是拟长期持有的情况下,也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

上面几种情况提到的“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该如何理解呢?会计视野陈版主有说到,“在满足“初始确认豁免”的条件下,如果硬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其只能从对应的资产或负债的原始成本中挖出一块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导致这些对应资产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反而不是历史成本。”

我对此的理解是:如情况1,在初始确认无形资产的时候,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此分录中既没有影响会计利润,也没有影响应纳税所得,并不是说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必然存在摊销,摊销就必然会影响到会计利润继而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就要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无形资产。降低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又会产生新的暂时性差异,这样就会陷入死循环,且导致资产初始确认金额不是历史成本了。

我们该如何去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呢?

我个人理解:

情况一

企业会计准则:你今天该交税了!

税总:不,你明天再来吧!(该交还是得交的)

这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负债,未来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

情况二

企业会计准则:你好像不用交税呀!

税总:不,你先交,以后我就不用你交了,还给你抵扣!(早交晚交都是交)

这就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未来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事项。

递延所得税资产,顾名思义,它首先是一项资产,是过去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控制的,未来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事项。

例子1:A企业拥有一台机器设备,价值100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该项设备预计使用年限是5年,会计上按照5年计提折旧,无残值,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上机器设备折旧最低年限是10年,按10年计提税法折旧,折旧方法与会计一致,第1年企业会计利润是200万元,所得税税率是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考虑其他因素,具体差异对比如下:

根据上表,A企业前5年均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元,后5年再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税法的利润总额是200万加上10万,即21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210*0.25=52.5万元

第1年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0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525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250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25000

即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金额=525000-25000=500000元。

也就是说,我们第1-5年都有10万的利润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不用交的,但税总要你先交了,迟点就不用交了。未来不用交那么多了,还可以用来抵扣未来第6-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给企业带来利益,也就满足了资产的确认条件。

例2:A企业拥有一项投资性房地产,原历史成本是1000万元,当年年底公允价值是1200万元,企业按照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万,A企业当年会计利润是300万元,所得税税率是25%,无其他调整事项,不考虑其他因素。

税法是不认同会计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损益,按历史成本,待实际处理时,如产生损益时才确认所得,缴纳所得税。

所以,按照税法的利润总额=300-200=100万,确认当期所得税=100*25%=25万元;但按照会计利润应交所得税=300*25%=75万元,会计和税法就会存在差异。所以产生应纳税暂时差异200万,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25%=5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500000

-当期所得税 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0000

即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金额为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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