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 2024.11.19 04:46 阅读:

国家为鼓励创业,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了很多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初创业企业主都想着能享受,但是判断小微企业的标准出自不同部门,容易让企业主迷惑。

一、税务口径小微企业标准(“533”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财税[2019]13号)。

二、其他政府部门口径

由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于2021年4月联合发布并实施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分行业规定了小微企业的具体标准,其中:

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其他服务行业:(具体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组织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另外,央行、银保监、国家统计局、证监会联合下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对金融机构的中小微标准进行了规范。

三、小微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2.5%。(执行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5%。(执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六税两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四、小微企业税收筹划

综上所述,国家出台了很多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些政策虽然有执行期限,但为了政策的稳定性,一般到期后也很大可能会延期。中小企业主应充分利用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划企业业务、人员结构,根据需要,可以充分考虑业务、人员拆分以达到合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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