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一定要发票的吗

更新时间: 2024.11.24 22:49 阅读:

今天是2023年5月31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的最后一天。由于未付资金等多种原因,许多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未及时取得发票,对企业来说,势必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一定要发票的吗(图1)

风险点1: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一定要发票的吗(图2)

风险点2:汇算清缴期间需要纳税调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应在长达五个月的汇算清缴期间,清理哪些是应取得未取得发票支出,及时与开票方沟通,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否则存在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一定要发票的吗(图3)

风险点3:限期内未取得发票,其成本费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又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因此,税务机关限期企业取得应取得的发票,企业一定要按规定期限取得,否则,其成本费用支出有不得税前扣除,有纳税调增、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一定要发票的吗(图4)

风险点4:逾期取得发票,不得再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只要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否则,过了该期限,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又不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将形成永久性差异,不得再税前扣除,不得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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