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率所得税扣除

更新时间: 2024.11.22 04:34 阅读:

案例:

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1内年到位300万元,余款3年内全部到账。时间来到了第4年,该700万元的余款仍然没有到账。公司出现了流动性紧张,于是向A公司借款2000万元周转。借款期限1年,利率9.5%,到期还本付息。银行同期同类的利5.5%。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按期偿还了本息,A公司就利息190万元开具了发票。

请问甲公司取得的190万元发票如何税前扣除呢?

1.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期限,未实缴的注册资本部分产生的利息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2.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甲公司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为(2000-700)*5.5%=71.5万元

余下的118.5万元(190-71.5)做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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