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项目库查询

更新时间: 2024.11.06 11:01 阅读:

在上一篇《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如何起名字》中,

我们说到一个项目要申请专项债,需要入两个库,一个是财政部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一个是国家发改委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其实在2020年之前,专项债券一直由财政部单线管理,项目只需要入一个财政部的库;

在2020年之后,国家意识到资金要跟着项目走,而国家发改委一直是管项目的,在项目管理上颇有经验,因此决定引入国家发改委,

在此之后,专项债券正式由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进行双线管理,专项债项目申请专项债资金,也需要同时入两个库。

从过往的经验数据看,财政部项目库的入库通过率通常大于国家发改委项目库,很多项目往往入了财政部项目库,而迟迟无法进入国家发改委的项目库。

现在,如何提高国家发改委项目库的入库通过率,成了很多地方关注的重点和难点。

绝大多数时候,不管是财政部,还是国家发改委,在审核项目后,通常不会给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一方面,项目数量太多,本身审核工作量就巨大,如果还要为每个项目给出原因,那无疑是“雪上加霜”;

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项目审核带有部分主观因素,有些情况不好说;况且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知识边界,这个人能发现的问题换一个人就不一定能发现。

也因为各地问得太多,国家发改委也反馈过部分项目未通过审核原因,主要有这么几类:

1.项目不符合投向领域规定。包括投向领域选择不准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填写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建设内容与选择的投向领域不对应、项目属于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

2.项目不符合资本金管理要求。包括项目资本金小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在政策范围之外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等。

3.项目不符合前期工作要求。包括未办理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填写不规范,拟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等。

4.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划、行业政策等。包括不符合相关规划和生产力布局、不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和申报的建设内容明显不匹配等。

5.项目不符合公益性、收益性要求。包括可完全市场化运作、没有与投向领域相对应的项目收益等。

要按照这五大类别去一一核对,大部分未通过的项目都能找出原因来。

但你可能会说,我们有一些项目,基本上不存在上述的情形,还是没有通过,怎么回事。

那我们再给出一些简单的判断办法,比上述五点更好记忆的方法,同时还涵盖了更多的可能原因。

我一直在说,项目有几个重要的方面: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筹措、项目收益,除此之外,再结合项目的建设期限、债券期限,我们可以做一个“匹配性”审核。

  1. l 项目名称与建设内容相匹配;
  2. l 建设内容与项目投资相匹配;
  3. l 建设内容与项目收益相匹配;
  4. l 建设期限与资金需求相匹配;
  5. l 项目收益与债券期限相匹配。

做匹配性审核之前,首先需要对项目的基本条件做一个判断,比如,符不符合专项债支持的领域,项目是否成熟,比如是否完成可研批复,是否年内开工等等。

当这些基本性的条件不存在问题时,我们再用匹配性原则去深入地挖掘原因。

下面针对五个匹配原则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第一,项目名称与建设内容相匹配。

项目名称与建设内容不匹配,也许大家觉得不太可能出现这种“低级”错误,

但我们在服务过程中,确确实实地就碰到过这种情形。

有一个XX区城镇老旧小区项目,这类项目根据我们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类项目申请专项债的谋划与实操》的方法,建设内容的谋划再简单不过了,

而这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呢,我们看看:项目用地面积为XX平方米,拟建设安置房住宅楼及其他配套设施,共有安置房住宅XX套(省略)。

很明显,建设内容说的是一个棚户区改造的项目。

这个项目,基本上就没什么通过的可能性。

一定要避免此类情形。

第二,建设内容与项目投资相匹配;

之前有一个地市找我们咨询一个项目,一个产业园的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园类项目其实相较其他领域而言,入库相对容易些。

而且这个项目之前也成功入库且多次发行过专项债券,但今年申请了几次就是无法通过。

当时国家发改委还给了不通过的原因:建设内容和规模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

业主自己纳闷了,建设内容里的规模数据也有啊,找不出到底是什么原因。

后来我一看,问题就在于,建设内容与项目投资金额严重不匹配。

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几条道路、地下综合管廊大概10公里,给排水管网大概100公里,还建设一个园区智慧平台。

而项目总投资呢,将近250亿元。

稍微懂点项目工程的人,一看就知道有问题。

会上我把问题抛出来以后,果然,业主说,实际上是后来加了很多新的子项目进去,总投资变了,但是建设内容没怎么改。

所以,“建设内容和规模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的言下之意是,这里的建设内容看不出有250亿这么大的投资额。

现在,基本上不允许在原来入库的老项目里加子项目进去,新的子项目应该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

当然,是有成功的可能性,因为国家审核人员在短时间、快速度的审核项目时,很难发现其项目之间的逻辑,

但是,建议项目业主老老实实地做好申报工作,前期“钻空子”了,后续审计的问题就多了。

第三,建设内容与项目收益相匹配;

这一点很好判断,也是现在很多项目都存在的问题。实际的建设内容没有什么收益,但是就硬生生地写出了不该有的项目收益。

举个产业园区最典型的例子。

比如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园区道路、排水工程、土地场平工程及配套停车场建设等。

项目收益有厂房出租收入、停车场收入、充电桩收入等。

那这里的厂房出租收入就是与建设内容不匹配的地方。

项目收益是财政部入库时关注的重点,可能有时候“侥幸”入库了,但大家千万别忽略了后续的审计问题,

那才是真正令人头疼的时候。

第四,建设期限与资金需求相匹配;

现在,各个地方都意识到每一次申请的专项债额度都不会“圆满”地拿到,相反,拿到的额度会远远低于申请的额度。

因此,大家都想每一次申请的时候就顶格申请,比如项目总投资的80%。

可是,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资金需求是否合理的问题。

基础设施项目绝大部分的建设周期是2~3年左右,那么每年的资金需求大概是总投资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

而专项债的资金申请,申请的只是当年的资金需求额度,

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五,项目收益与债券期限相匹配。

一般来说,专项债发行什么期限,是有项目业主自身决定的,当然后期省级财政部门会根据全省情况进行一个大体的调整。

那么,项目业主又是怎么选择专项债的发行期限呢?

通常来看,项目业主发行债券,会结合资金成本、项目建设周期和项目收益来整体考虑债券期限。

但专项债券项目偏公益性,项目收益往往不尽如意,因此需要不断地拉长项目运营周期来增加总的项目收益,进而覆盖融资本息,

所以,在专项债领域,往往项目收益对债券期限起了决定性作用。

这也就导致我们看,发行的专项债期限一般以10年期以上为主,20年、30年的也不少。

但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

假设一个项目有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补指标收入等交易性质的收入,

如果这类交易性质收入足够大,且能够覆盖融资本息,那么此类项目在做资金平衡测算时要注意其实现收入的年份,

如果在前期就实现收入,那就不适合发行长期债券,

否则会涉嫌闲置收入资金的嫌疑。

这类情况往往在入库的时候不是重点关注的点,但同样在后续审计环节中大概率会遇到问题。

好了,以上就是我们提出的五个匹配性审核原则。

希望各个业主单位在做项目前期谋划时,做项目申报时,还是更可能地遵守最基本的原则,前期做得辛苦些,后期也用得轻松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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