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所得税处理

更新时间: 2024.09.19 22:53 阅读:

1、公司定向增发的保荐费,支付时候挂预付,保荐机构开了发票,把进项税冲减预付,待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账后,将这部分钱从募投账户转到基本账户是这样操作吗?这样就直接将募集资金金额与股本之差计入资本公积吗?

答:基本正确。但不属于日常经营付款,预付的保荐费用习惯上还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借,其他应收款,进项税,贷:银行存款;未来募集资金到账:借银行,贷股本、资本公积、其他应付款(不含税中介费用),券商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款:借,其他应付款,进项税,贷,银行存款;以上两笔分录可以合并处理,券商往往是到账后按扣掉含税发行费之后的净额打给发行人的募资专户;以前的预付款,借:资本公积,贷其他应收款。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付款投入,经审议后,做如下处理:借:银行存款-自有户,贷:银行存款-募资专户。

2、如果子公司出现超额亏损,合并报表要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涉及哪些?

答:准则解释第4号:六、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据此,少数股东也应该按比例承担亏损。比如甲公司出资80万,乙公司出资20万,共同设立A公司,1年后A公司资产余额为30,负债150万(含甲公司借款50万),净资产为-120万(100万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220万);合并处理:

首先是50万甲公司借款作为对A公司的资本投入(资本公积),A公司净资产变为-70万。-70万按80%归甲公司,20%归乙公司。

借:子公司实收资本 100

贷:长投 80 少数股东权益20

借:未分配利润-220*20%=-44万

贷:少数股东损益-44万(进而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44万)

借:资本公积 50

贷:长期应收款 50

借:长期应付款 50

贷:资本公积 50

以上两笔处理是甲公司借给子公司A的款项转为资本投入;

子公司A的资本公积转20%给少数股东权益:

借:资本公积 50*20%=10万

贷:少数股东权益 10万

综上,合并结果,甲公司长投为零,长期应收款为零,资本公积-50万+50-10=-10万,承担的未分配利润-220-(-44)=-176万;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为20-44+10=-14万。

3、集团审计的重要性分配到下面子公司,这个分配怎么去分配呢?

答:通常按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的占比进行分配,但是如果评估某子公司风险较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4、在IPO过程中,企业有接受老板亲戚朋友集资款,年利6%,人数在30-40人之间。这种情况在申报期内是否要清理?

答:重点核查是否不构成代持,股权清晰。有借款协议且最好也有按进度开始还款,找这些人再当面访谈确认系借款,不存在代持、未来不谋求股权。核查确认无代持情形,则不需要清理。

5、对以前年度项目的合同变更,可以直接在当年度调减收入吗?(当年度没有收入,调减完是负的)?

答:“第八条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一)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二)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三)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本准则所称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批准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 对照一下,看看适用哪种情形。结合准则来看,不管哪种情形,都是在变更日当期做会计处理,不影响以前已确认的商品或劳务收入。

6、我们有A公司设立了B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后面引入了2个个股东,分别都是出资300万,各占B公司3%的股份。现在A公司又从2个个人股东那将全部股份回购,假设回购价格都是800万。请问母公司即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合并报表又应该如何处理?

答:属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单体长投按支付对价确认;合并处理是对价与份额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保持原来未购买时的合并抵消处理,同时增加一笔:借:少数股权 6%对应的权益份额 资本公积(差额) 贷:长投 本次购买对价金额。

问:那少数股东6%的权益,是以现在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还是以原来注册资本1000万为基础*6%啊?

答:购买日B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份额。

7、合并层面公允价值调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未来转回的对方科目是资本公积还是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并层面公允价值调整,比如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在合并层面,就增值部分确认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

对于被收购方由于税法上对于股权收购,对于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即对于被收购企业仍然按照原计税基础,那么被收购企业资产、负债评估增值部分形成了税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借记资本公积。未来在折旧或处置时,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

那么,在折旧或处置,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而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对应是通过资本公积转回还是递延所得税费用转回?

答:

未来通过哪个科目转回,取决于未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影响的是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还是会计利润。本案例,未来是通过多折旧、减少处置收益等减少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影响的是会计利润,因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对应科目是递延所得税费用。

从另一层面理解,虽然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对方科目是资本公积。但资产增值产生的资本公积在合并层面会抵消,并不会体现在合并报表中,因此对应的未来转回,也不会在并表层面产生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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