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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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注:本文封面图片来源于版权方,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公司、组织、个人未经版权方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使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2021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 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该《通知》应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新一轮政策导向。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分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类。“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自然人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由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以及工商业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的光伏发电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初审后,报市发改委办理项目备案手续。”该定义出自滨州市发改委和国网滨州供电公司于2021年8月5日的通知,虽非全国性规定,但在本文涉税问题分析中仍具有实务和参考意义,待下文详述。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涉及的税种、税率如下:
序号 | 税种 | 税率 | |
1 | 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3% | 17% | ||
2 | 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 25% | ||
3 | 印花税 | 0.03% | |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增值税税额×7%或5%或1% | |
5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税额×3% | |
6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税额×2% |
根据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不同,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应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修订)》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称一般纳税人。二者目前适用的税率如下:
纳税人 税种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
增值税 | 税率 | 依据 | 税率 | 依据 |
3% |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17% |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
除税率不同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具体如下:
科目 纳税人 | 销售电费收入 | 中央财政补贴 | 地方财政补贴 |
小规模纳税人 | 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超过15万元的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 ①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2021年起,对新备案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②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补贴与销售电费收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补贴与销售电费收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 | 目前无税收优惠,应依法缴纳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仅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关于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的《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经国家能源司答复:“该通知为征求意见稿,并非正式印发的文件,不具执行效力”。 | ①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2021年起,对新备案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②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
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中的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三免三减半”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有效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确定了“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相关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额的政策。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第十五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则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普遍出自于各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如山东省税务局于2020年7月1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复“分布式光伏自然人的个税问题”时表示:“山东省纳税人对从事临时性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取得的经营所得代开发票且单次开票金额超过增值税免税标准的,统一按照0.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可见,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的印花税应按售电合同金额的0.03%缴纳。
附加税系随正税(如增值税)而加征的税。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或户用个人因缴纳增值税而加征附加税,其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以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同时缴纳。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修订)》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其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3、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第二条规定:“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参考引用:
[1]分类参考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滨州供电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发布的《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滨州供电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滨发改能交〔2021〕196号)。
[2]定义参考《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滨州供电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滨发改能交〔2021〕19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第一条。
[5]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2021-03/26/c_139837908.htm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第一条。
[7]《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8修正)》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8]《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8]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中山东省税务局的答复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956e6e485a454d369edc9c5bf4f5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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