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所得税结合考题

更新时间: 2024.09.19 08:57 阅读:

、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成立,主要生产销售葡萄酒,假定2022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葡萄酒取得不含税收入6000万元,与销售收入配比的销售成本4000万元;

(2)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不含税收入700万元,该企业该项专利的成本和费用共计500万元;

(3)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6.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2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325万元;支付材料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20万元。

已知: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取得相关票据均已经过确认;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①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6000*0.13-325-6.5-120*0.09=437.7(万元)

企业转让专利技术与国债利息收入均免征增值税。

②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10%=600(万元)

③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437.7+600=1037.7(万元)

1037.7*12%=124.524(万元)

④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

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

二、A企业在2022年计入成本费用并据实发放的企业正式员工工资3000万元;另外,该企业接受了保安公司和保洁中介公司的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按照合同约定接受外派保安工作的费用须支付给保安公司;接受外派保洁人员为车间工作的费用要支付给保洁个人。当年按照协议支付保安费用36万元和保洁人员费用20万元,则A企业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为(  )万元。

支付给保安公司的外派保安工资不属于A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直接支付给保洁人员的工资属于A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A企业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3000+20)×8%=241.6(万元)。

三、某公司(居民企业)202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40万元。“财务费用”账户中包括三项利息费用支出:①1月初按照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期限为9个月的生产经营用资金,支付利息20万元;②1月初按照年利率12%向股东借入与向银行借款同期的生产经营用资金,支付利息45万元,该股东对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为300万元;③1月初经过批准向本公司职工(非股东)借入与向银行借款同期的生产经营用资金300万元,公司与职工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支付借款利息30万元。假定该公司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问:

(1)该公司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万元?

2)该公司当年账面超支的利息费用是多少万元?

(3)该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万元?

向股东借款金额=45÷(12%÷12×9)=500(万元)小于600万元(权益性投资额的2倍)。

向关联方借款,计算可扣除利息的借款金额基数按照实际借款额(500万元)和权益性投资额的2倍(600万元)孰小确定。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股东借款利息=500×8%÷12×9=30(万元);超标准的利息费用=45-30=15(万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300×8%÷12×9=18(万元);超标准利息=30-18=12(万元)。

1)该公司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费用=20+30+18=68(万元)

(2)账面超支利息=15+12=27(万元)

(3)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40+27=167(万元)。

本题目涉及纳税人境内实际亏损额的弥补计算,要注意5年的弥补期限,还要注意先发生的亏损先弥补的弥补顺序。

于2016年的亏损,要用2017年至2021年的所得弥补,尽管期间2018年亏损,也要占用5年抵亏期的一个抵扣年度,且先亏先补,2018年的亏损需在2016年的亏损问题解决之后才能考虑。到了2021年,2016年的亏损未弥补完但5年抵亏期已满,还有100万元亏损不得用202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

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所得,已被用于弥补2016年的亏损,2018年的亏损只能用2022年所得弥补,在弥补2018年亏损后,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800-200=600(万元),要计算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00×25%=150(万元)。

选项A: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D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①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②如果安装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应视同销售。但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总分机构之间(未离境)转移、管理部门等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福利部门的非常规用工的工资属于福利费支出。(为职工食堂返聘退休厨师,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支出)

这是税局的图,可以看出税率变动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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