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所得税纳税调整

更新时间: 2024.11.25 06:16 阅读: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不属于经营性收入,不缴纳营业税金,直接构成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没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对营业外收入的审查主要方法有:

1、审核属于营业外收入的项目,有无不及时转账,长期挂“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账户的。有些企业将应反映在营业外收入中的各种收入通过各种方式反映在“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账户中或作为账外小金库。稽查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1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的记录,从摘要记录及对方科目中发现线索;

1.2有重点的检查“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明细账记录,必要时检查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了解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实际业务情况。

2、审核有无将营业外收入直接转入企业税后利润,甚至做账外处理或直接抵付非法支出的。稽查时应注意从账户的对应关系中,检查有无异常的转账凭证。从生产费用各账户贷方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把营业外收入直接冲减费用额;从“盈余公积”贷方发生额检查有无将营业外收入列入税后利润;从“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账户借方,检查固定资产盘盈是否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从“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检查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否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若发现问题,应认真查阅有关会计凭证,进而追查,弄清问题真相,凡属于营业外收入,均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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