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办公楼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案例:a公司于2018年10月、2019年3月购置a和b两层办公楼,并于2019年1月取得a层办公楼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取得b层办公楼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已于2019年2月抵扣a层办公楼增值税专用发
2024.11.07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明确: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在脱贫攻坚中,一些企业、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产业扶贫、公益扶贫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
企业对贫困地区进行大额捐赠,按照以往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其捐赠支出在当年未完全扣除的可能需要结转三年扣除,有的甚至超过三年仍得不到全额扣除。为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出台了《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号公告”),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税前据实扣除,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实际执行中,纳税人应如何理解和准确适用政策呢?以下问题可以帮您。
基本知识
1.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答:考虑到扶贫捐赠的公益性捐赠性质,为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相衔接,49号公告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如何获知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
答:“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由县级以上政府的扶贫工作部门掌握。考虑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众多,且实施动态管理,因此49号公告未附“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企业如有需要可向当地扶贫工作部门查阅或问询。
3.2020年目标脱贫地区脱贫后,企业还可以适用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吗?
答: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时间安排到2020年,但为巩固脱贫效果,49号公告将政策执行期限规定到2022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四年。并明确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后,企业发生的对上述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仍可继续适用该政策。
4.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提供捐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凭证。
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开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
实务处理
1.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扶贫捐赠支出已经全额列支,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扶贫捐赠支出在税收上也实现了全额据实扣除。因此,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到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2.企业在2019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其他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49号公告,明确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年度扣除限额内。
如,企业2019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5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教育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2万元。则2019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100×12%),教育捐赠支出12万元在扣除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扶贫捐赠无须考虑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据实扣除。2019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共计27万元,均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3.2019年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能否适用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早在2015年11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就做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因此,49号公告明确,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尚未扣除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也可执行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案例:a公司于2018年10月、2019年3月购置a和b两层办公楼,并于2019年1月取得a层办公楼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取得b层办公楼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已于2019年2月抵扣a层办公楼增值税专用发
2024.11.07问题描述公司有一台设备是2018年买的,但是前期已经分期计提折旧。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按新政一次性抵扣吗?专家回复根据您的描述,企业在2018年对该设备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2024.11.07有时候,公司遇到了资金困难,难周转的时候,很多老板就会想到借款,关于这个借款,很多老板们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我们公司在去年的时候发生了几笔借款费用,它能不能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前扣除呢?企业在生产
2024.11.06现在,很多人可能正在进行2021年综合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有些人可能会感到惊讶。例如,我以前不敢相信我可以退税近3000元;但有些人可能会感到非常害怕,因为补税的金额真的不小。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
2024.11.04网友(小秦):在浙江学法可以抵扣环境违法罚款,这是咋回事?如何看待?钟寰英:“浙江小微企业众多,它们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小微企业同时是浙江行政处罚主要对象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