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所得税预缴

更新时间: 2024.09.16 09:45 阅读:

建筑业纳税义务与预缴义务

纳税义务:法定的纳税义务,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产生;

预缴义务:特殊的纳税义务,按预缴算法产生预缴义务,于纳税义务发生时冲回。

建筑业有两个预缴义务,1、因异地经营而预缴;2、因收到预收款而预缴。

1、因异地经营,导致的预缴义务:

异地经营,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在项目地预缴。

一般计税:预征率2%

简易说计税:预征率3%

预缴时,均可扣减本项目分包款差额计算(需要提供发票)

预缴后,于纳税义务申报时抵扣(注意,可抵扣任何应交增值税款)

异地一般计税项目,本月收款100万元,本月取得分包发票40万元

预缴税=(100-40)/1.09x2%=1.1万元次月直接在异地申报(只报税、不开发票) 借: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1.1万

贷 :银行存款 1.1万

次月可在本地申报表中抵减,1.1万填写在预缴款栏目

冲回分录: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万

贷 :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1.1万

如果当月应预缴未预缴,1.1万元未申报抵减,但并非就没有少缴税!

次月本地正常申报、自开票:销售额=100+1.09=91.7万 借:银行存款100万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8.3万

贷: 合同结算 91.7万

几个规则要注意

分包扣减按项目计算,公司应建台账,某地有多个项目,不能相互扣减,

本月如果扣减后为负,结转下期。未来如果没有销售额,则不再扣减。

预缴税款时,同时按规定缴纳城建教附

2、因预收款,导致的预缴义务:

什么是预收款:建筑服务开始前,收到的款项--备料款。

工程尚未开工,收到备料款。属于预收款,应预缴。

无纳税义务,故不能开票。

本地项目本地预缴,异地项目异地预缴

工程开工后,所有预收款,转为销售额,开票、申报纳税,抵回预缴

预缴税款可抵任何应交增值税,但不退税。本地项目,本地预缴,异地项目,异地预缴

老政策:预收款产生纳税义务→新政策:预收款只有预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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