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为负计提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 2024.11.25 02:42 阅读:

前三季度利润为正,第四季度利润为负,如何会计处理和申报所得税?

整年的利润是正数。前三季度预缴所得税,第四季度账务处理时要做负的所得税吗?还是不做计提,等汇算清缴再处理?

解答:

在第四季度也就是12月31日,因为会计年度的分期,需要对全年的财务数据进行清理,以确保年度财税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的所得税上,在年度关账前,就要准确计算全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因为这关系到企业净利润的准确与真实;同时,也要准确计算“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因为这关系到企业负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年终关账前,就要确保各项数据的尽可能的准确与真实,而不是等到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处理,因为那样会导致年度财务报表的不准确,差异过大的事后调整也会比较麻烦。

因此,在年终关账前,对于全年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以及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都要尽可能考虑(当然也可能会有遗漏)。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还要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说明:如果前面三个季度已经计提有“所得税费用”的,此时需要考虑进去,不能重复。

对于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申报,按照会计核算数据申报不做纳税调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明确可以在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的优惠政策除外。所以,年度关账前按照调整后的金额计提应交所得税,不会影响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

只有在年度关账前,准确清理各类税会差异,准确确认“所得税费用”以及“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才能确保当年的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如果在年度关账前,对于该计提或确认的“所得税费用”等没有准确确认,会导致财务报表失真,后期调整也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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