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转让所得税可以退吗

更新时间: 2024.09.18 21:03 阅读: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取得的住房主要涉及哪些税收?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税率标准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税率标准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如何确认离婚析产住房购买时间直接关系到是否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因此,离婚析产的住房,是以离婚财产分割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是否超过2年,并且如果差额征收增值税的,以离婚析产前的购房原价作为扣除依据。

二、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即个人销售的住房,不论是一手住房,还是二手住房,不论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住房还是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也不论是个人以什么方式取得,只要个人销售的是住房,均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并且对离婚析产的房屋转让,一般不能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转让离婚析产房屋购置时间按照离婚析产前购买房屋的时间确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四、印花税。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权利转移书据,纳税人为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双方,但对销售或购买的住房,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权利、许可证照不再属于应税凭证,7月1日起对发放给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收取5元按件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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