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能要回吗

更新时间: 2024.11.08 00:37 阅读:
生老病死是人类在自然生长中的规律,无法抗拒,也没有办法回避。而世界上最悲惨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赠与房产能要回吗(图1)

案例回顾

乔女士和丈夫属于再婚家庭,婚后,丈夫从单位分得了两套房产,并将其中一套房子分给了自己和前妻所生的大女儿居住。

说起丈夫的大女儿,乔女士言语间满是心疼。这个女儿从小就身体不好,反应也比较迟钝,在女儿刚刚生产过后,考虑到孩子比较小,住在平房确实不太方便也比较冷,乔女士的丈夫便将一套闲置的空房让给女儿居住。随后,又考虑到女儿今后的生活,乔女士和丈夫决定,出钱买下房屋的产权,将房子赠与给女儿。

2009年,乔女士夫妇二人与女儿办理了房产赠与公证,将房子赠与女儿个人所有,但房屋的过户手续却因为各种事耽搁了下来。

2023年年初,女儿意外离世,这个消息让乔女士的丈夫悲痛不已。可多年来,女儿唯一的独子,也就是乔女士夫妇的外孙,对家中长辈的态度一直是不理不睬,不管不顾,外孙的做法已经让乔女士夫妇十分不满。

可让两位老人没想到的是,外孙竟然将二老诉至法院,目的就是为了房子能以母亲遗产的方式进行继承。

如今,一家人为了房屋的归属问题,关系降至冰点。作为被告的乔女士夫妇,心中既气愤,又满是疑问。这套未能完成过户的房子到底该归谁?让我们看看帮传承的专业律师怎么说。

赠与房产能要回吗(图2)

律师解读

帮传承的律师指出,本案最关键的点在于,乔女士夫妇所赠与的人已经不在了,在赠与行为没有完全完成的情况下,是否有权撤回赠与。外孙之所以会上诉,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获得一定的房产份额,正是因为在2009年的这份公证书中,乔女士夫妇自愿将涉案房屋赠与女儿个人所有,三人分别在公证书上签字确认。

赠与房产能要回吗(图3)

律师表示,如果没有意外发生,房产实际上已经交付,但是本案中由于老两口一直认为外孙没有尽到照顾母亲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外孙非常不满,希望收回赠与。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一审程序,律师建议,在法庭上,不仅要将对外孙不满的情绪表述清楚,同时还要拿出外孙没有尽到照顾母亲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证据。同时建议老两口做出一定的让步,如果外孙确实没有房屋居住,可以同意让他先住一段时间,保证他的居住权,这样退一步的情况下,可以缓解家庭矛盾,将会有助于案件的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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