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可以资本化吗

更新时间: 2024.11.20 07:44 阅读:

工资薪金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像计入在建工程的或者是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是否也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一次性扣除?

A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高新企业,假设A公司当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100万元,40万元计入在研发支出-资本化,60万元计入了研发支出-费用化,那么工资100万元是否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一次性扣除?

所得税可以资本化吗(图1)

首先我们先看看税法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三款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其中资本化的工资不得在发生当期扣除;费用化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A公司按照会计规定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工资薪金,并未在成本费用中确认支出,所以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在该研发支出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后,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时再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对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工资薪金应最终会以折旧方式在税前扣除;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工资薪金,最后会转入“研发费用”影响当期利润,允许在税前扣除。

所得税可以资本化吗(图2)

其次在计算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时,“工资薪金”是否要扣除资本化的工资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所得税可以资本化吗(图3)

所以在计算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时,“工资薪金”应当包含资本化的工资,也就是说以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工资薪金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基数。A公司当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100万元,因此三项经费的限额要以100万元为基数,分别乘以14%、2%、8%,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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