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制度比较

更新时间: 2024.11.25 04:35 阅读:

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比较

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差异比较

个人所得税最早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个人所得税在英国还有一个传奇名称叫“罗宾汉税种”。传说在英国很久很久以前,罗宾汉是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相传其活跃于1160年至1247年间,而“劫富济贫”无疑是对其人生的精准描述。或是基于两者的相似性,个人所得税在西方也有“罗宾汉税种”之称。

个人所得税在此后的210多年间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在个税立法过程中也力求体现量能征税的原则,即按照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决定相应的税款征收。

通过国际比较发现,在当今所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中,大多数国家实行综合税制或者分类综合税制。不过,作为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个人所得税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实施情况还是存在不少差别。

美国:统一超额累进税率

在综合税制构建方面,美国是一个典型代表。其将个人所有的收入汇总后扣除必要费用和宽免额,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开资料显示,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和35%。类似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起征点”,美国个税法称其为“宽免额”,是按年收入计算的。

资料显示,2009年美国个人所得税法扣除的标准如下:其中单身纳税人和已婚单独申报纳税人的扣除额是5700美元;夫妻合报申报纳税人和单亲家庭(一方已故)纳税人的扣除额是11340美元;户主纳税人的扣除额是8350美元。

数据显示,奥巴马夫妇2010年税前收入为172.8096万美元。其中,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43.5770万美元,缴纳伊利诺伊州州税5万美元。奥巴马大部分收入来自其撰写三部著作的版权收入,即《来自我父亲的梦想》、《无畏的希望》和《赞美你》。

由于美国最低法定年薪都有上万美元,因此几乎每个有收入的人都必须缴税,但个人所得税“宽免额”并不固定。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纳税过多而下降,美国税法还规定了各种免税收人和退税制度等。

税法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职工取得的社会保障支付收入、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养老及健康、福利和人寿保险返回收入、特定的奖学金、无偿捐赠等,而退税包括对于有孩子的家庭。

德国:分类综合所得税

和美国不同,德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了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从德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其将应税所得分为七种:农林业所得、工商经营所得、独立劳动所得、非独立劳动所得、资产所得、租赁所得以及其他个人所得,不属于上述分类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申报方面,德国税收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收入多少,应纳税额都由纳税人自己填表,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使得人们逃税漏税的机会成本很高。如果被查出来偷逃税款的话将面临严重的经济处罚,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每个人都有一个类似于身份证号码的税号,每年5月31日以前个人应把财税局统一印制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上交居住地所在的财税局,财税局审核后,一般在收到申报表的一个月后寄给纳税人所得税结算通知书。由于所得税征收的技术计算较复杂,每年的税务法规也在不断变化。

此外,德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总核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但对工资、利息、股息和红利等所得则采用预提法进行来源课税。

俄罗斯:13%的单一税率

单一税是一种更加简化的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它的特点在于简化税制并减轻中高收入者的税负,以期引导人们依法纳税。而目前实行单一税的国家大多为东欧国家,而最早涉入单一税改革的是爱沙尼亚,随后波罗的海各国纷纷效仿。

俄罗斯算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单一税制改革最为彻底也是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在统一税率制度下,使绝大多数纳税人都按统一税率纳税。

自2001年起,俄罗斯取消了原有的12%、20%和30%三档累进税率,对居民纳税人获得的绝大部分收入(如工资、薪金等)实行13%的单一税率,而这也是整个欧洲最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水平)。

在专家看来,单一税制使税制简单明了,有利于降低直接的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还可以使个人从利用累进税率和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中走出来,降低税收的社会成本。

不过,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和某些特定收入(如股息收入、特定的利息收入、自愿保险的保险收入等),俄罗斯还对其实施相应的9%、30%或35%的补充税率。

而为照顾低收入者和纳税人的一般生活需求,新税制还设定了标准扣除额。在俄罗斯,税前宽免扣除既有针对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扣除,也有针对个别纳税人的特殊扣除,此外,还有抚养、教育、医疗等社会性扣除。

目前对于该税制的最大质疑在于,其在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上有所弱化。

英国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就开始征收。英国个人按所得税分类规定的所得,扣除必要费用后加以汇总,再统一扣除生计费用后的余额。允许扣除的生计费用包括:基础扣除、抚养扣除、劳动所得扣除、老年人扣除、病残者扣除、寡妇( 鳏夫)扣除和捐款扣除等。这些扣除项目的金额,按法律规定,每年随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2007年3月,英国政府宣布,从2008 年4月起,将个人所得税基本税率从22% 减至20%,为75 年来的最低点。

英国在2012-2013年度新财政预算中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年收入8105英镑(约合8.11万人民币),帮助普通劳动者提高收入。

日本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调节民众实际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1887年,日本就开征个人所得税,现在个税收入约占总税收的三分之一,是第一大税种,在个税的设计和征收管理上具有丰富经验。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规中,采用较为合理的累进税率。除了完善的税制,日本把“谁来收”“如何征收”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民众或许对各路政客一会一变的税收政策有所不满,但是却很少人抱怨“有人该交的税没收”。而且,一旦被日本税务部门起诉就等着坐牢,定罪率接近100%。

根据日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缴税收入”0—195万日元(约12.6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税率为5%;195万—33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10%;330万—695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20%;695万—9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23%;900万—18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33%;1800万—40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40%;4000万日元以上的部分为45%。

韩国

为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韩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采取免征、低税率、所得扣除等措施。 韩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点”是年收入1500万韩元(约9.2万人民币)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为标准)和年收入482万韩元以下的个体营业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给予一些费用优惠或免征所得税,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费、医疗费、学费、保险费、特殊稿费等。

一般的纳税标准为:年收入1000万韩元以下税率为8%,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8000万韩元以上的税率为35%。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如6000澳元以下免税,6000澳元至2万澳元之间为17%,2万澳元至5万澳元收入税率为30%。收入越高,个人所得税率越高。

中国

1980年9月,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始建立。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我国开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

2018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等。

总之,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努力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以缓解收入差距扩大,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个人所得税在不同的国家虽然采取的制度不一样,但结果都是想调节各个阶层的收入差距,使每一个国家的公民都能受益。

个人所得税最早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个人所得税在英国还有一个传奇名称叫“罗宾汉税种”。传说在英国很久很久以前,罗宾汉是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相传其活跃于1160年至1247年间,而“劫富济贫”无疑是对其人生的精准描述。或是基于两者的相似性,个人所得税在西方也有“罗宾汉税种”之称。

个人所得税在此后的210多年间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在个税立法过程中也力求体现量能征税的原则,即按照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决定相应的税款征收。

通过国际比较发现,在当今所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中,大多数国家实行综合税制或者分类综合税制。不过,作为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个人所得税在不同国家的具体实施情况还是存在不少差别。

美国:统一超额累进税率

在综合税制构建方面,美国是一个典型代表。其将个人所有的收入汇总后扣除必要费用和宽免额,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开资料显示,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和35%。类似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起征点”,美国个税法称其为“宽免额”,是按年收入计算的。

资料显示,2009年美国个人所得税法扣除的标准如下:其中单身纳税人和已婚单独申报纳税人的扣除额是5700美元;夫妻合报申报纳税人和单亲家庭(一方已故)纳税人的扣除额是11340美元;户主纳税人的扣除额是8350美元。

数据显示,奥巴马夫妇2010年税前收入为172.8096万美元。其中,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43.5770万美元,缴纳伊利诺伊州州税5万美元。奥巴马大部分收入来自其撰写三部著作的版权收入,即《来自我父亲的梦想》、《无畏的希望》和《赞美你》。

由于美国最低法定年薪都有上万美元,因此几乎每个有收入的人都必须缴税,但个人所得税“宽免额”并不固定。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纳税过多而下降,美国税法还规定了各种免税收人和退税制度等。

税法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职工取得的社会保障支付收入、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养老及健康、福利和人寿保险返回收入、特定的奖学金、无偿捐赠等,而退税包括对于有孩子的家庭。

德国:分类综合所得税

和美国不同,德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了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从德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其将应税所得分为七种:农林业所得、工商经营所得、独立劳动所得、非独立劳动所得、资产所得、租赁所得以及其他个人所得,不属于上述分类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申报方面,德国税收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收入多少,应纳税额都由纳税人自己填表,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使得人们逃税漏税的机会成本很高。如果被查出来偷逃税款的话将面临严重的经济处罚,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每个人都有一个类似于身份证号码的税号,每年5月31日以前个人应把财税局统一印制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上交居住地所在的财税局,财税局审核后,一般在收到申报表的一个月后寄给纳税人所得税结算通知书。由于所得税征收的技术计算较复杂,每年的税务法规也在不断变化。

此外,德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总核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但对工资、利息、股息和红利等所得则采用预提法进行来源课税。

俄罗斯:13%的单一税率

单一税是一种更加简化的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它的特点在于简化税制并减轻中高收入者的税负,以期引导人们依法纳税。而目前实行单一税的国家大多为东欧国家,而最早涉入单一税改革的是爱沙尼亚,随后波罗的海各国纷纷效仿。

俄罗斯算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单一税制改革最为彻底也是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在统一税率制度下,使绝大多数纳税人都按统一税率纳税。

自2001年起,俄罗斯取消了原有的12%、20%和30%三档累进税率,对居民纳税人获得的绝大部分收入(如工资、薪金等)实行13%的单一税率,而这也是整个欧洲最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水平)。

在专家看来,单一税制使税制简单明了,有利于降低直接的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还可以使个人从利用累进税率和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中走出来,降低税收的社会成本。

不过,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和某些特定收入(如股息收入、特定的利息收入、自愿保险的保险收入等),俄罗斯还对其实施相应的9%、30%或35%的补充税率。

而为照顾低收入者和纳税人的一般生活需求,新税制还设定了标准扣除额。在俄罗斯,税前宽免扣除既有针对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扣除,也有针对个别纳税人的特殊扣除,此外,还有抚养、教育、医疗等社会性扣除。

目前对于该税制的最大质疑在于,其在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上有所弱化。

英国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就开始征收。英国个人按所得税分类规定的所得,扣除必要费用后加以汇总,再统一扣除生计费用后的余额。允许扣除的生计费用包括:基础扣除、抚养扣除、劳动所得扣除、老年人扣除、病残者扣除、寡妇( 鳏夫)扣除和捐款扣除等。这些扣除项目的金额,按法律规定,每年随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2007年3月,英国政府宣布,从2008 年4月起,将个人所得税基本税率从22% 减至20%,为75 年来的最低点。

英国在2012-2013年度新财政预算中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年收入8105英镑(约合8.11万人民币),帮助普通劳动者提高收入。

日本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调节民众实际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1887年,日本就开征个人所得税,现在个税收入约占总税收的三分之一,是第一大税种,在个税的设计和征收管理上具有丰富经验。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规中,采用较为合理的累进税率。除了完善的税制,日本把“谁来收”“如何征收”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民众或许对各路政客一会一变的税收政策有所不满,但是却很少人抱怨“有人该交的税没收”。而且,一旦被日本税务部门起诉就等着坐牢,定罪率接近100%。

根据日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缴税收入”0—195万日元(约12.6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税率为5%;195万—33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10%;330万—695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20%;695万—9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23%;900万—18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33%;1800万—4000万日元的部分,税率为40%;4000万日元以上的部分为45%。

韩国

为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韩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采取免征、低税率、所得扣除等措施。 韩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点”是年收入1500万韩元(约9.2万人民币)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为标准)和年收入482万韩元以下的个体营业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给予一些费用优惠或免征所得税,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费、医疗费、学费、保险费、特殊稿费等。

一般的纳税标准为:年收入1000万韩元以下税率为8%,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8000万韩元以上的税率为35%。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如6000澳元以下免税,6000澳元至2万澳元之间为17%,2万澳元至5万澳元收入税率为30%。收入越高,个人所得税率越高。

中国

1980年9月,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始建立。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我国开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月。

2018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通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等。

总之,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努力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以缓解收入差距扩大,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个人所得税在不同的国家虽然采取的制度不一样,但结果都是想调节各个阶层的收入差距,使每一个国家的公民都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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