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抵免税额
案例一境内A咨询公司于2018年2月收购了某香港B公司,又在B公司名下设立了境内全资子公司C进行房地产开发。2019年1月,C公司向B公司分配股利200万元,并代扣代缴B公司5%(税收协定税率)预提所
2024.11.22各位小伙伴你们的个税都交了吗,快来看看都是怎么算的吧。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800的费用;超过4000的,减除20%的费用。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800的费用;超过4000的,减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800的费用;超过4000的,减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
5、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7、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8、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9、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附:最全的表格,可收藏一下噢~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2、国令第707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案例一境内A咨询公司于2018年2月收购了某香港B公司,又在B公司名下设立了境内全资子公司C进行房地产开发。2019年1月,C公司向B公司分配股利200万元,并代扣代缴B公司5%(税收协定税率)预提所
2024.11.22接上篇(四)劳务报酬所得1.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29 项) 如:翻译、审稿、书画2.非货币性营销业绩的奖励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个人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
2024.11.22税基 亦称“计税依据”。征税的客观基础。是对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可直接据此计算征税对象的应纳税款。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税基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政府的税额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在现实经济中,计税依据的范围
2024.11.20/**/个税也有免费的午餐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这个全民都过税生活的税时代,个人所得税有没有免费餐呢?答:有的。虽然不存在普惠制的免费餐,但是个人所得税法中列举了十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024.11.22各位小伙伴你们的个税都交了吗,快来看看都是怎么算的吧。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