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要交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 2024.11.07 15:29 阅读: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接受房屋赠与属于偶然所得,按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房屋价值指的是现价而不是原先的购买价。

国家对无偿赠与房屋进行征税的原因是为了防止个人之间为逃避纳税,将转让行为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也就是“假赠与真买卖”。如果是亲人或是有赡养抚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无偿赠与,则认为是真的赠与,对于这种情况是免征个税的。亲人或是有赡养抚养关系的人接受赠与后再对外转让则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按房屋转让价的百分之二十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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