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不交税但是报表错了

更新时间: 2024.11.17 11:33 阅读: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公告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2020年第10号公告)

此公告一出,不少纳税人都有以下疑惑

这个季度企业所得税要全减免了吗?

今天报税时发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所得税,延缓有具体时间吗?

那如果2020年第二季度盈利需要缴纳所得税款,第三、四季度亏损,2020年全年度累计也是亏损,那延缓到次年首个申报期是否需要缴纳第二季度的税额吗?

对于上述问题的纳税人,小易整理了相关文件解读,供大家参考

所得税其实并不是减免,只是延缓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企业在预缴税款按照累计金额计算。企业在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应按照第1-4季度累计情况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税款,如企业累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当期无需预缴企业所得税,也无需预缴第2季度延缓缴纳的。

对于这次小微企业申报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细心的小伙伴已经发现了,这次季度申报表也发生了大改变!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的具体政策规定。同时,为确保新政落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12号),对预缴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那么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下面就让我们“一站式”了解一下吧。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内容

对于小微企业申报期延缓时间,在文章大开头已经说过了,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往上翻一下。

1、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条件

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普惠性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相同,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不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小微企业只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以享受优惠

a、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b、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c、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d、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应按企业截至本期末的各季度平均值确定。)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

2、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办理方式

为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便利纳税人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对于采用网上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将帮助企业自动计算可延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不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办理方式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如果有企业自愿放弃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希望正常缴纳税款,预缴申报时在申报表中“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栏次中勾选“否”,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填写“0”,并简要填写原因说明以后,即可正常办理缴税。

季度预缴申报表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栏次修订情况

0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表样修订情况

1.将原表单中的“按季度填报信息”调整至“企业类型”与“预缴税款计算”之间,并对该区域表单样式进行修改;

2.在原表单第14行和第15行之间新增第L15行,项目名称为“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

02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2018年版)表样修订情况

1、将原表单中的“按季度填报信息”和“按年度填报信息”调整至“核定征收方式”下方,并对该区域表单样式进行修改。

2、按年度填报信息区域新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资产总额(填写平均值,单位:万元)”和“从业人数(填写平均值,单位:人)”3个填报项目。

3、新增第L19行,项目名称为“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 是□否)”。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季度预缴申报表填报案例

1、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案例

假设A企业为查账征收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现进行2020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其申报表填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的“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中,录入截至本期的各季度“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季初”、“季末”值,计算出截至本期的“季度平均值”(注意“资产总额”录入单位为“万元”),并勾选是否“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栏次。

第二步:依次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的其他相关申报数据,计算出延缓缴纳税额,在申报表第L15行“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勾选“是”,并录入延缓缴纳税额。

第三步:录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一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案例

假设B企业为从事批发零售业的核定征收企业,2020年度核定应税所得率为4%,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现进行2020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其申报表填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的“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中,录入截至本期的各季度“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季初”、“季末”值,计算出截至本期的“季度平均值”(注意“资产总额”录入单位为“万元”),并勾选是否“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栏次。

第二步:依次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的其他相关申报数据,计算出延缓缴纳税额,在申报表第L19行“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勾选“是”,并录入延缓缴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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