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所得税法人会进黑名单吗

更新时间: 2024.09.19 12:26 阅读:

德云社进失信“黑名单”

近日,德云社近日“黑名单”的事情可谓是闹得风风火火。

因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德云社未将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大栅栏39号71间房屋腾空。

在该判决的“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一栏中,显示为“全部未履行”;而在“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一栏中,显示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发布时间在今年7月13日。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有什么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9类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前段时间就有某企业因拖欠员工工资,导致法人进入失信黑名单,而不巧的是,该企业法人当时正在南极旅游,因无法购买返程的机票而且被困南极。

小编提醒大家,企业不按时年报、不依法报税等会进入失信“黑名单”!

失信“黑名单”并非永久性

失信“黑名单”也并非永久性的,根据规定,当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便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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