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扣除个人所得税抵扣

更新时间: 2024.11.07 21:43 阅读:

员工为非独生子女,该员工与其他子女签订指定由该员工一人独自赡养父母,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按2000元/月扣除吗?

不可以。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只有独生子女才可以填写2000元金额。你是非独生子女,无论你们是采取协商,均摊,还是指定,一方的最高抵扣金额最高就是1000元。所以就是指定你是赡养人,那你也只能填1000元,不能填写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