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减计收入政策

更新时间: 2024.09.19 02:41 阅读:

2023年第144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业务,减计收入是所得税的一种优惠方式。

一、税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一)资源综合类

1.政策规定

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二)农村金融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文件规定:第二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第三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等文件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类

1.政策规定

第一条,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条,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2.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类

1.政策规定

第一条第(二)款,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第六条,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三、优惠目录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布施行,具体内容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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