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负债计税基础怎么算
税收实战 2021-12-20 03:41 一、会计准则“负债的计税基础”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六条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
2024.11.22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通常指企业购入资产的金额,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税前扣除的金额,通俗的说就是站在税法角度未来税前可扣除的金额,税法很简单直白,不像会计又是减值,又是公允价值变动,导致账面价值时刻在变,所以会计上就存在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存在差异。
例如,企业某项存货的科目余额为10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其账面价值90万元;而税法规定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税前不得扣除,所以税法口径认可该存货的价值为100万元,这100万元即为该批存货的计税基础(即买入价)
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固定资产原值-按税法标准计提的累计折旧
A、固定资产一般是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B、无形资产一般是摊销方法、摊销年限、计提减值准备、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加计扣除产生的差异。如果是无形资产研发加计扣除生产的差异,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递延的目的是现在多扣费用,未来可以少扣费用,但总的纳税金额不变。如果你单位少缴税却又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那政策给与的这个福利未来你又给退回去了,根本就没有享受政策福利了。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这是负债计税基础的计算方法)
负债的计税基础实质为税法口径认可的负债账面价值。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但是,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例如,企业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确认的预计负债1 000万元,站在税法角度分析,企业根本就没有这项负债(借方的费用没有发票企业估计的,不允许当前税前扣除,未来实际发生可扣),所以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税前扣除的金额=零。也可以从负债计税基础的计算公式进行分析:
预计负债的计税=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1 000万元-未来税前可予抵扣的金额1 000万元 =0(万元)。
还有一个特殊的负债科目,合同负债(类似以前的预收账款科目)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的合同负债,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当期收钱就要交税(即税法规定确认收入),后期会计确认收入时就不用再交税的,前期缴纳的抵掉就可以了,则合同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计算过程如下:
合同负债的计税基础=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税前扣的金额=0
判断标准就是看会计的处理和税法处理的方式是否一样,税法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如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在确认其他应付款时借方的营业外支出当期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未来实际发生也不可以税前扣除,此时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所得税章节这两个概念是基础,而且是特别迷茫的地方,必须认真静心的体会其中的内涵,关联性很强。
税收实战 2021-12-20 03:41 一、会计准则“负债的计税基础”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六条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
2024.11.22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在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024.11.21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基本上是被税法认可的,即取得时其账面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二、固定资产所得税差异差异形成原因由于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
2024.11.21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基本上是被税法认可的,即取得时其账面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二、固定资产所得税差异差异形成原因由于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
2024.11.22三、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未来期间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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