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打款账户一般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4.11.22 10:41 阅读: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规定里会计处理说明比较简单,没有宏观把控说明,现结合实际做账经验,总结出以下增值税会计处理技巧: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每月末保证余额为零。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减免税额等”明细科目。该科目设置是辅助核算企业当月应交多少增值税,应在月末全额转出到未交增值税科目去。

有两种情况,一是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此时转出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末科目余额为零,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有余额。二是转出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末科目余额为零,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月末有余额。

(要注意在做结转账务处理时,一定要做贷:未交增值税负数,不能做借:未交增值税 正数。为什么了?因为未来月份缴纳增值税时会做一个借:未交增值税 正数,贷:银行存款正数,如果此时做了未交增值税借方,会影响以后统计增值税缴纳数查账的准确性,统计增值税缴纳情况时,会看本期未交增值税和简易计税的借方发生额之和。销项税小于进项税并不产生缴纳增值税情形,如果做了未交增值税借方正数是不对的,应该做未交增值税贷方负数)

二、建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保证金额为零。

现在不少单位,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计提时做的贷方,缴纳时直接做的借方。这样账务处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为了保持账务和纳税申报表一致,同时为了查账方便,建议做以下处理:月末时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贷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贷方去。这样增值税的缴纳总数全部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反映。

为什么要这样操作了,因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并没有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特殊一栏,而是把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归类为销项税范畴。

三、简易计税计提时贷方余额,下月缴纳时做借方冲零。

月末计提:借:其他应收款or银行存款 X+A

贷:简易计税X

其他业务收入 A

下月缴纳时,借:简易计税 X

贷:银行存款X

四、确认收入,但未开具发票,应做到待转销项税额,待开具发票时,将待转销项税额转到销项税额。

五、跨月缴纳增值税,应该做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借方,不应该做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哈。

六、不要在计提销项税时同时计提增值税附加,增值税附加的计税基础是增值税,不是销项税额。

七、建议在月末或者年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余额转出,不然虽然看起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是为0的,但是如果不转出销售税和进项税三级科目余额会越滚越大,不便于核对账务和增值税报表。

举例说明:

X公司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 开具100万产品销售收入发票(税额14.52万)

2、 确认200万产品销售收入(含税),未开具发票。

3、 开具50万房租收入发票(含税),老办法简易计税5%,税额2.38万

4、 取得6万进项税税票,其中认证相符5万。

5、 当月股票操作买卖收入合计20万。

业务1:账户处理:借:其他应收款 1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8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万

业务 2:账户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2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6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待转销项税额 29.04万

业务3:账户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5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不动产租赁 47.62万

贷:简易计税 2.38万

业务4:账户处理:取得进项税发票时,

借:待认证进项税额 6万

管理费用 X 万

贷:银行存款 (6+X)万

认证后:

借:进项税额:5万

贷:待认证进项税额 5万

业务5:账户处理:

借:其他货币资金 (20+X)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X 万

贷:投资收益18.87万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万

月末账户处理:

将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转到销项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将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归类销项税)

借: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3万

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14.52)=15.6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65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65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65万

这样一波账户处理后,到了月末,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为10.65万元,简易计税的贷方余额为1.13万元,下月增值税申报时缴纳增值税为10.65+1.13=13.03万元,这里要注意到,13.03万元是下月增值税缴纳数,因为增值税附加是携带增值税产生的,因此在月末还要做增值税附加的计提处理。

3.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0.91万

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0.39万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26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0.91万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39万

应交税费-应家地方教育附加0.26万

以上是笔者的操作思路,望各位会计同仁留言探讨交流!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