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全额扣除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4.11.04 19: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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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由济南市税务局和舜网联合策划的“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税收政策主题系列访谈已播出两期,视频点击量累计突破200万,节目话题也引起网友的热烈探讨与转载。疫情期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有三项,概括起来表述就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设备购置“一次扣”,相关公益捐赠和直接捐赠“全额扣”,特定企业亏损弥补“延三年”。这些措施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本期访谈邀请到济南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吴含玉,为大家详细解读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政策。

  据吴含玉介绍,该项政策具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二是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此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三是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四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除此之外,她还就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作为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为支持抗击疫情,在疫情期间紧急购置多条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请问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如果您企业被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那么您企业今年新购进的生产线,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集团公司拟向市红十字会捐赠一批汽油,用于防疫车辆使用,可以享受哪些所得税税收减税政策?

  答: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问:公司为咖啡连锁店,属于受疫情影响较大,请问是否能够适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的政策?

  答:根据8号公告的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后余额的比例,应在50%以上。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适用2020年度发生亏损享受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政策。

  在访谈中,济南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吴含玉还谈到,疫情期间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不仅仅是前面所提到的三类政策,企业所得税所有普惠性和专项性的政策企业都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适用。例如: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于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等可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非营利性组织免税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可以税前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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