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19 06:44 阅读:

据财政部2019年第83号文件,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布了适用于该政策的企业名单,湖北13家企业在列,该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湖北13家企业适用财政部关于边销茶免增值税政策,其中包括:羊楼洞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鑫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洞庄茶业有限公司、宜都市安明有机富锌茶业有限公司、湖北一盅春茶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赤壁市思庄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力沃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富华茶业有限公司、咸宁市柏庄茶业有限公司、湖北赤壁赵李桥茶业有限公司、咸宁市柏墩生甡川砖茶厂、咸宁市三山川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在该公告发布之前已征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予以退还。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记者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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