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所得税政策

更新时间: 2024.11.19 20:28 阅读:

近日,相关废钢行业所得税的消息扰动着市场的神经,考虑到其仅仅是传言,还未见到相关的红头文件,因此暂时还无法就相关具体影响做出明确的分析,但是目前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如果传闻为真,这一定会加大整个废钢回收行业的整体税负水平,考虑到此前废钢行业财税改革主要针对增值税来进行的,为什么现在将目标指向了所得税了呢?笔者认为,除了解决实操中第一张票开不出来导致的所得税无法明确认定的现实因素外,可能与国家顶层设计的“共同富裕”的大目标有关。

当前,从全球其他国家税收情况看,比如与富裕国家相比,中国的间接税收入所占份额较大。尤其中国高度依赖增值税等间接税,而对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工具利用不足,这使其收入结构与其发展水平有些不符。随着国家的发展,它们对广泛的基于消费环节的间接税(增值税)的依赖会减少。例如,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增值税和消费税占中等偏低收入国家总收入的 34%,中等收入国家这个比例是 33%,经合组织国家是 23%。2018 年中国间接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高达35%。越富裕的国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越多。从个人所得税占 GDP 比重来看,中等偏低收入国家平均为 2.5%,中等偏高收入国家是2.8%,经合组织国家是 8.5%。而从个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的份额来说,经合组织平均为 21%,而中国仅仅只有5%。

考虑到间接税通常具有累退性,往往是根据消费多少来征收。与较富裕的家庭支出相比,较贫困家庭会将收入的更大份额用于日常固定消费,因此支付的间接税占收入的比重也更大。因此某种程度上间接税(增值税)可以说是具有“劫贫济富”的特征,而这些税种的负担不成比例地落在收入较低的群体上。

相比之下,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具有大幅增强整个财政体系累进性的潜力。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尽管具有相对累进的结构(与经合组织国家相比),但税阶相对较广,起征点较高。个税免征额是全国人均工资收入的两倍,甚至是有些城市平均工资的好几倍。这就导致税基很小,许多低收入群体根本不用缴纳个税,而工资稍高者也缴税很少,因为起始税率很低而且适用的工资范围很宽。30%的最高边际税率仅适用于工资达到约五倍平均工资的高收入群体,从个人所得税的相对税负就反映了这个问题--在中国,收入最高的 10%人口缴纳的个税仅占其财务调节前收入的 2.8%,而中等偏高收入国家和经合组织国家这一比例分别为 8.1%和 27.5%。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入的新的阶段,传统依靠政府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小,参考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我国政府也充分意识到了后期居民消费对经济的积极贡献,因此近期相关部门和政府,持续积极的出台政策,鼓励消费。因此从顶层设计看,“共同富裕”成为了未来一段时间政府所积极追求的目标。考虑到作为间接税的增值税,本身具有“劫贫济富”的特征,随着税改的进行,此前处于灰色地带的废钢行业所得税相关的征收力度,也一定会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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