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费如何抵扣所得税

更新时间: 2024.11.22 04:52 阅读:

关于 一品税悦(注会+注税+高会)

不早不晚,原来你也在这里,眼中有星辰,身边有烟火气,这是我的微信公众号---一品税悦,每天分享财税干货,望你既远望星辰,又提升业务能力,欢迎关注!

问题1:根据财税(2017)90号文提示,自2018年1月起,纳税人租入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请问我司是一商场,既有一般计税业务又有简易计税项目,那么请问:

1.租入不动产的租金可以全额抵扣?

2.租入不动产的装修费可以全额抵扣?

大连市税务局答复(2022-07-1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综上所述, 对于租入不动产的装修支出,需要根据上述公式进行划分,如果划分不清楚,则不可以抵扣。

因此,请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大连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问题2:请问如果一家企业租入的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该企业对此租入的不动产进行的装修支出,该装修支出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全额抵扣?

两种情况,装修费金额大计入固定资产能否全额抵扣?装修费金额小计入费用下能否全额抵扣?

厦门市税务局答复(2021-11-29):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综上,贵司租入的不动产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其支付租金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租入不动产进行装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全额抵扣,应按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还是喜欢厦门税务的回复,写的很清晰,不像有的税局只搬政策,没有解析,没有结论。

对于上面的问题,小编把个人的理解也和大家念叨念叨:

1、纳税人租入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其支付租金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之所以对租入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给以自持相同的税收待遇,主要在于维持增值税中性。从资产使用权视角来看,租赁即资产的分期付款,增值税不应差别对待导致税收因素影响市场的经营投资决策。

2、纳税人租入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发生的装修费,如果能分清哪些是用于装修简易计税部分的,就可以按分清的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比如一楼二楼用于一般计税业务装修费80万,三楼、四楼用于简易计税业务装修费70万),如果分不清楚,就按简易计税对应的收入占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