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是金融负债吗

更新时间: 2024.11.08 02:33 阅读: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所得税拖延缴纳形成的负债。该负债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所得税拖延缴纳形成的负债。该负债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如企业折旧年限比税法规定短,多计提折旧,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以后的会计期间加以调整,将多提折旧进而多列支成本冲回,补缴了企业所得税。这些应缴未缴的企业所得税导致的负债称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即在未来期间不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该项资产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不能全部税前抵扣,两者之间的差额需要交税,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所得额,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假设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1500万元,而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差额也造成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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